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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長沙7月20日電(記者侯琳良)記者從湖南郴州臨武縣瞭解到,20日下午,根據初步調查結果,臨武縣召開縣委常委會,決定免去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鬍郴現任職務,免去分管執法三大隊的局黨組副書記鄒紅衛現任職務,並繼續接受調查。
當日上午,臨武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對“7.17”事件中涉案的該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廖衛昌、鄺亞平、夏際玉、楊連祥、袁城、駱威平等6人執行刑事拘留,進一步調查事件真相。
19日,臨武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發佈臨公(刑)立字【2013】0730號文件,對“7.17”事件中廖衛昌、袁城等人涉嫌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
臨武縣通報稱,19日下午,該縣按照“死者爲大、人道爲先、依法依規、協調處理”的原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9.7萬元,現已執行到位。19日下午7點左右,死者遺體由家屬按當地風俗自行安葬。
通報說,18日下午3點,在徵得家屬同意並有兩名親屬(一名學醫,一名在縣檢察院工作)在場的情況下,由市級專業機構對死者屍體進行法醫鑑定,並連夜將提取的生物檢材送往省外權威司法鑑定機構做病理檢驗。
據法醫介紹,整個病理檢驗過程需要一定時間,一般需要15到20天左右,待病理檢驗報告出來後,法醫將根據病理檢驗報告結合屍檢情況出具最終的屍體檢驗結論。該縣負責人表示,屍體檢驗結論出來後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通報,同時將依法、公正處理相關責任人,絕不姑息。
記者同時瞭解到,20日下午,該縣還專門召開“轉作風、促發展、辦實事、惠民生”主題會議,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參加。會議要求在全縣各級幹部職工中開展“規範執法、服務羣衆”作風大整頓活動,認真查找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法紀建設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認認真真做好整改。同時要求全縣298個行政村(社區)的第一支部書記(由各單位科級幹部擔任)全部下到基層,紮紮實實做好轉作風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