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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劉某等6人犯有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劉某等6人有期徒刑4年半到9個月不等的刑期。
2012年10月凌晨,劉某、王某、張某、李某準備進入本市一小區進行入室盜竊。4人先搭陳某和孫某的出租車來到小區門口。下車前,四人與兩人約定兩小時後在小區門口見面,繼續搭乘兩人的出租車回去。兩小時後,劉某等4人盜竊回來,帶着贓物乘坐該出租車。作爲司機的陳某和孫某明知劉某等4人剛實施入室盜竊,不僅沒有報案,反而加入該犯罪團伙。
陳某和孫某多年從事出租車生意,熟悉本市道路及交通狀況。6人約定每次由陳某和孫某提供交通工具,另外4人實施盜竊。近兩個月內,劉某等4人採用撬、掰陽臺防護欄手段入室盜竊,陳某和孫某駕車接送。該犯罪團伙近兩個月瘋狂作案8起,盜竊財物總價值3萬餘元。
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向河西區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上述6人有期徒刑4年半到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