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省教育廳20日發文,要求福建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時,要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同時,每所達標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20%(不含擇校生)。
根據福建教育廳下發的相關通知,今年福建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切實糾正普高學校違規招收最低分數線下學生的行爲,不得隨意突破省定下達的普高招生計劃,並積極引導線下學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對於中職招生,福建省教育廳指出,各地原則上要按50%的比例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要進一步拓寬生源渠道,引導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高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福建省教育廳還要求各地繼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政策措施,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