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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當事人冀中星家鄉山東鄄城縣相關部門21日向本網做出迴應,詳情如下:機場7月20日18點24分,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發生爆炸事件。據瞭解,當事人冀中星是鄄城富春鄉冀莊村人。
冀中星曾在廣東東莞市打工,以開“摩的”爲業,於2005年6月29日,駕駛一輛摩托三輪拉客在經過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門口時,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遭到新塘村治安隊隊員毆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爲此,冀中星多次向東莞市政府上訪,均未得到明確答覆及相關賠償。富春鄉黨委、政府得知此事件後,組織人員到其家中慰問並瞭解情況,看到其家庭困難,爲其購置了木板牀、被褥及輪椅,並給了救濟款,縣民政、殘聯等部門分別爲冀中星和其父辦理了低保,爲冀中星安排了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同時,富春鄉還派出專人趕赴東莞,瞭解情況並協助調查。後經多方協商,2010年4月6日,東莞市公安局給予了10萬元賠償。爲此,冀中星父子還到鄉政府送了錦旗,表示感謝。冀中星對縣、鄉未提出過任何訴求。
爆炸事件發生後,鄄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連夜召開專題會議,安排縣有關部門做好對冀中星及其家人的慰問、安撫等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