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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委市政府
關於冀中星反映
被治安隊員毆打致傷問題的
情況通報
關於7月20日傍晚發生在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一事,網傳當事人冀中星於“2005年在東莞市被治安隊員毆打致殘、投訴無門”。獲悉相關情況後,東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連夜成立專案組,對冀中星反映情況重新全面覈查,爭取儘快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現將目前瞭解情況通報如下:
一、案件緣由
冀中星是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人,案發時沒有辦理東莞居住證。2005年7月8日,冀中星的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稱冀中星被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傷,要求處理。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凌晨2時至3時,冀中星在厚街從事摩托車載客(當時載着乘客龔濤)行駛至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附近,與在路上巡邏的治安隊員陳漢華、陳梅莊發生碰撞,陳梅莊因跳上花槽避免了受傷,陳漢華被摩托車撞上,與冀中星及乘客龔濤三人倒地,並相繼受傷。根據厚街公安分局解釋,因整個案件過程沒有其他路人及羣衆圍觀,至今仍沒有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龔濤的情況,故該案仍在調查中,如若查實,將依法處置。
二、上訪及調處情況
案發後,厚街交警中隊積極介入處理。2005年6月28日至7月24日,冀中星在厚街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厚街公安分局安排工作人員到醫院探望。但是,冀中星及乘客龔濤均認爲該案是受傷事故而不是交通事故,冀中星更認爲其受傷是新塘村委會治安隊員毆打所致。經查實,冀中星有三個階段的投訴記錄。分別是:
(一)冀中星家屬到厚街公安分局上訪。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家屬向厚街公安分局反映,冀中星6月28日被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員毆打致殘,要求處理。厚街鎮公安分局接待了冀中星家屬,並向他們解釋,正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但沒有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若有證據證明毆打冀中星,將依法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同年7月28日,冀中星委託廣東南天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厚街鎮公安分局遞交行政賠償申請書,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賠償其334782.49元。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厚街鎮新塘村委會賠償其人身損害賠償金人民幣338266.99元。2007年7月26日,經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爲冀中星的舉證不足,判決駁回冀中星的訴訟請求。冀中星不服,提起上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1月3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冀中星向中央政法委信訪。2009年9月,中央政法委將冀中星的信訪訴求轉交我市政法委辦理,市委政法委將該案轉市公安局調處。考慮到冀中星家庭困難,經市公安局協調,市公安局工作組聯合山東當地公安機關及村委會工作人員到冀中星的家中進行走訪,並出於人道主義給予冀中星救助金10萬元人民幣。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後,對東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謝。
(三)冀中星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反映問題。經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冀中星2013年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網站重複反映同一問題,國家信訪局分別於2013年7月1日、7月11日將該案轉送省信訪局,省信訪局分別於同年7月5日、7月12日將該案轉送我市信訪部門,均要求2013年9月29日前將結果復省信訪局。我市初步瞭解和研究案情後,於2013年7月17日交厚街鎮人民政府查處,並要求其25個工作日內將情況復市信訪部門。
冀中星及其家屬除以上三個階段的信訪投訴外,至今一直都沒有到厚街公安分局、我市其他部門和省、國家信訪部門反映訴求。冀中星2005年7月14日離開東莞後,也一直沒有來莞。
2013年7月21日17時20分
(記者李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