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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多部門聯合調查組對“宋慶齡雕像”被拆的調查尚無結果,但更多問題被披露出來。河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日前向人民網證實:河南宋基會2012年年報未通過省委統戰部蓋章初審,年檢至今未完成。這距離法定的年檢限期3月31日,已有3個多月。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佈,接受社會公衆的查詢、監督。
目前距離向登記管理機關遞交年報的最後限期已超3月有餘,記者在河南民間組織信息網和河南宋基會官網上,均未查到河南宋基會2012年的年報。
人民網記者7月8日致電河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負責基金會年檢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河南宋基會雖在網上報送了2012年年報,但一直未獲其主管單位省委統戰部的初審蓋章,所以年檢至今未能完成。
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有河南宋基會因未通過年檢被責令整改或者被責令停止活動的消息。(詳見此前報道)
中央財經大學基金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黃震:
根據《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基金會年檢被認定爲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將被責令限期整改並接受行政處罰。基金會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檢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停止活動,並向社會公告。
另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接受年度檢查,或者年度檢查不合格的,不履行信息公佈義務或者公佈虛假信息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可以撤銷登記。
河南宋基會超期未通過年檢,監管部門應向社會公佈原因,並做出處理決定,否則就涉嫌行政不作爲。
此外,河南宋基會早在2011年9月就曾被質疑存在“善款放貸”、“非法吸儲”、“公益項目縮水”等問題,但是其通過了2010年、2011年年檢。如果河南宋基會最終被證明確實存在上述問題,那當年爲其年檢“開綠燈”的相關部門,如河南省委統戰部、民政部及審計部門,將面臨被追責。
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賈西津:
河南宋基會是因爲被媒體曝光問題,官方纔介入調查的。也就是說,在官方的日常監管程序中,相關問題並沒有被識別。這就說明在監管體系裏面,存在着欠缺。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其業務主管單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以河南宋基會爲例,其主管部門是河南省委統戰部。很多基金會背後都有“強勢”政府背景,而作爲監管部門的民政部門,相對“弱勢”。這種情況下,民政部門很可能受到某個“強勢”政府部門的鉗制,很難完全做到依法監管,只能是“軟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