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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1日上午從菏澤市鄄城縣有關部門獲悉,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爆炸事件當事人冀中星曾在廣東東莞打工,後因傷殘返回家鄉。其間,當地政府曾多次給予救助。但關於冀中星的炸藥從何而來,卻是個謎,目前公安部門仍在調查中。
據菏澤市有關部門調查後介紹,冀中星曾在廣東東莞市打工,以開“摩的”爲業。2005年6月28日,在駕駛一輛三輪摩托拉客時,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與新塘村治安隊隊員發生衝突,冀中星受傷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
記者21日從鄄城縣有關部門獲悉,經鄄城縣公安部門初步調查覈實,冀中星的家人稱,對冀中星行蹤並不知情,也不知道其如何獲取的炸藥。其父冀太榮告訴本報記者,他從未在家中看見冀中星擺弄過炸藥,此外冀中星也很少外出,不可能自行從外購買炸藥。而冀中星在7月20日一早從鄄城汽車站乘車前往北京,通過安檢時,也未查出包內攜帶炸藥。
冀中星自2005年被打傷後,回到菏澤鄄城老家養病。在此後八年間,冀中星與父親冀太榮相依爲命,生活貧困,其間冀中星多次向東莞市有關部門上訪。鄄城縣、富春鄉黨委政府瞭解到這一情況後,2007年以來,縣民政、殘聯等部門先後爲冀中星和其父親辦理了低保,爲冀中星安排了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富春鄉黨委、政府還組織人員到其家中慰問並瞭解情況。看到其家庭困難,爲其購置了木板牀、被褥及輪椅,並給了救濟款。逢年過節,富春鄉政府派專人到其家中,帶着米、面、油還有慰問款前去慰問。同時,富春鄉還派出專人趕赴東莞,瞭解情況並協助調查。後經多方協商,2010年4月東莞市公安局給了冀中星10萬元。
爆炸事件發生後,鄄城縣委、縣政府連夜召開專題會議,安排縣有關部門做好對冀中星家人的安撫等事宜。
截至目前,關於冀中星如何前往北京首都機場以及如何獲取炸藥,當地公安部門仍在調查中。
緣起
2005年6月28日駕駛摩托三輪拉客時,冀中星與新塘村治安隊隊員發生衝突,冀中星下肢癱瘓。
上訪
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到東莞厚街鎮公安分局上訪,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2013年7月17日,東莞市信訪局收到國家信訪局轉來冀中星在國家信訪局網上的投訴信。
敗訴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07年7月26日,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爲冀中星舉證不足,判其敗訴。冀中星上訴,2008年1月31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赴京
7月20日凌晨4點多冀中星聯繫朋友叫好出租車到鄄城長途汽車站坐上去北京的客車,臨走前一晚,他催促父親把家裏糧食收起來並說:“要是我不在家了糧食淋溼怎麼辦?”
自爆
7月20日18時24分,冀中星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引爆自制爆炸裝置,自己受傷。
截肢
7月21日凌晨,受傷的冀中星在積水潭醫院完成手術,左手腕以下被截肢。(記者張洪波劉帥)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