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閱讀提示:制度不健全、民主意識淡薄、形式內容單調、參與範圍不廣、“議決”無果、執行不力,成爲制約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絆腳石”。重慶市綦江區政協提出,讓協商民主有底氣、接地氣、顯生氣、添活力。
人民政協報訊(顏顥吳紅亮) “協商民主不是‘耙耳朵’,應自上而下建立法律、規章和制度體系,政協應搭建平臺拓寬協商民主渠道,切實讓協商民主實起來、見成效……”日前,重慶市綦江區政協組織召開“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調研座談會,區政協11個組成單位、6個專委會負責人和界別委員代表齊聚一堂,圍繞這一話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作爲政協組成單位,近年來我們提出了許多提案、社情民意,多數得到採納,但有些卻沒有得到承辦部門的迴應,辦不辦是一回事,但反不反饋就是態度問題。”
“有些政府職能部門協商民主的意識不強,熱情地參與協商過程,卻冷漠地執行協商成果,協商民主形式大於實效的問題不可輕視。”
“界別協商在基層政協還沒有廣泛開展起來,政府專業性、領域性的決策需要聽取界別精英的意見、建議。”
“協商民主自上而下沒有一套硬性的法律規章制度體系,有關政治協商的系列制度條款概念寬泛,不夠具體,執行起來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約束性不強。”
……
會上,參會人員你一言我一語踊躍發言,熱烈的會場氣氛讓協商民主的現狀和問題變得清晰明瞭。制度不健全、民主意識淡薄、形式內容單調、參與範圍不廣、“議決”無果、執行不力,成爲制約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絆腳石”。
爲此,與會人員建議,推進協商民主需要“增底氣”。建議把協商納入決策程序,需要硬約束;要加強協商民主的法制化建設,從政協角度推進協商民主程序規範化、成果運用制度化,提高協商民主實效性,讓協商民主師出有名;要適時召開區委政協工作會議,以區委名義制發涉及協商民主的有關文件,加大考覈比重,提高各級部門參與支持政協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要進一步研究在鎮街一級試點設立協商民主機構,確保鎮街發展接受民主監督。
同時,大家認爲,推進協商民主還需“接地氣”。協商民主強調參與和對話,需要走向基層和羣衆。要進一步搭建參政議政平臺,讓地區重大決策提前協商;要走基層,訪民意,真正傾聽羣衆心聲;要擴大參與,既要聽大多數意見,也要思考少數人情況。
原定1個小時的會議開了3個小時,與會人員仍然意猶未盡,舉例子,談問題,直言不諱、暢所欲言,給出的答案實實在在,針對性強,剛柔並濟。這些有底氣、接地氣的對策建議,不僅爲政協工作提供了新途徑,也將爲協商民主增添生氣和活力。
(來源:人民政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