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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東京7月22日電(記者吳谷豐)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2日在東京稱,考慮修改日本政府有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
安倍當天在記者會上說,在安全保障環境發生很大變化的情況下,將推行有關修改政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希望政府提出關於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基本法案。
今年4月15日,安倍在接受《讀賣新聞》專訪時說,將在今年年內把允許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寫入新防衛計劃大綱。
2007年,“關於重新構築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就修改政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問題進行研究,時任日本首相安倍在懇談會提交研究報告前辭職,未能實現修改上述政府憲法解釋的願望。
所謂“集體自衛權”,是指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受到武力攻擊時,雖不是對日本的直接攻擊,但日本可動用武力進行反擊的權利。日本政府的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