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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老人因爲在自家院裏種了850株罌粟當菜吃,日前,被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2年間,河南省滑縣高平鎮大廟村年近80歲的老人翟某在自己院子內堂的一片空地上,非法種植罌粟數百株,用於平時自家食用該植物的葉子。2013年5月21日,高平派出所民警在走訪時發現翟某種植的毒品原植物罌粟共計850株,並將該罌粟全部剷除。
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翟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罌粟仍非法種植,且已超過500株,核其行爲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翟某當庭認罪態度較好,且系七十五週歲以上的老人,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對其請求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採納,遂作出以上判決。(賈親親 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