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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下發通知,將對中儲糧黑龍江分公司林甸直屬庫“5 31”火災事故實行掛牌督辦。 2013年5月31日13時15分左右,位於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花園鎮內的中儲糧林甸直屬庫發生火災,共有78個儲糧囤表面過火,儲量4.7萬噸。經大慶市消防部門和中儲糧總公司黑龍江分公司初步覈定,火災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7.9萬元人民幣。其中糧食損失約1000噸,包括玉米約600噸、水稻和大豆各約200噸,價值284萬元,其餘部分爲儲糧資財損失。
通知指出,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對中儲糧黑龍江分公司林甸直屬庫“5 31”火災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黑龍江省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徹查事故原因,研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覈備案後,請黑龍江省按照有關規定批覆結案,並向社會公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負責督促落實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及有關整改措施,並及時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記者蔡巖紅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