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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藥企風波再起,繼葛蘭素史克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後,同爲全球領先藥企的阿斯利康也遭到警方調查。中國警方上週五到訪了阿斯利康位於上海的辦公室,並帶走了一位銷售員工。(7月23日《京華時報》)
GSK(葛蘭素史克)這顆石子引發的“漣漪”,似乎正將外資同行一個個拉入調查泥沼之中:7月16日,比利時優時比製藥公司、瑞士諾華製藥兩家企業的上海辦事處分別有工商部門到訪;19日,阿斯利康、輝瑞、拜耳、羅氏等多家知名藥企也迎來工商部門的調查取證……
我們不妨來看兩個數據:一者,近年進口藥品金額及平均單價猛增。根據海關信息網提供的數據,從2006年至2011年,進口藥品金額平均每年增長34%,高於國內醫藥行業增長率約10個百分點,進口平均單價同比增長19.18%。二者,已被警方帶走的GSK中國副總裁樑宏在面對央視採訪時說,以商業賄賂爲主的運營成本在藥價構成中大約佔到20%-30%,以出廠價140元的賀普丁爲例介紹,不考慮研發費用的藥品實際成本低於84元。洋藥進了中國,也“入鄉隨俗”地成爲“看病貴”的推手,只怪商家無良,能說服公衆嗎?
根據麥肯錫諮詢公司的報告,到2020年,中國總的衛生保健開支將從2011年的3570億美元上升到1萬億美元。對外資藥企來說,這是一塊肥美的“蛋糕”,而商業賄賂,顯然成了撬動這塊“蛋糕”的金鑰匙。GSK風波中,從旅行社環節抽出的經費,被認爲大部分用於了政府公關。外資藥企稱之爲“大項目”,包括新藥准入、聯合政府部門推廣、進入醫保等環節——這些都是“燒錢”的大項目,也是各大外資藥企心照不宣的明規則。相較於醫療環節,去權力部門的“廟”裏拜菩薩,纔是商業賄賂中的“大手筆”。
據報道,有業內人士稱,“產品要上市,前期的批號、批文,後期的銷售渠道開發,銷售終端的利潤返點,大大小小至少兩位數(有時甚至上百)的菩薩要拜”。最後,以商業賄賂爲主的“運營成本”,自然要以“黑金”的形式,平攤到終端消費者的醫藥賬單中去。
有行賄,必有受賄。究竟是哪些“菩薩”收取了GSK等外資藥企的“香火錢”,這是比揪出幾個投機商更重要的事情。構建怎樣的制度防範體系、以確保藥品註冊審批等權益“坐懷不亂”,這是比朝不守法的外資藥企吐口水更理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