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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7月24日電(記者葉婧潘林青)今年以來,中國一些地方發生多起精神病患者傷人事件,引發公衆對精神病患者收治問題的關注。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調查,精神疾病在中國疾病總負擔中排名居首位,約佔疾病總負擔的20%,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約有1600萬人。
“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當中,如果不住院進行系統治療,20%的病人可能會肇事肇禍,30%的病人可能致殘。”山東省濟南市精神衛生中心院長孫健說。目前,中國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沒能得到有效治療,這意味着未經收治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極有可能出現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爲。
醫護力量薄弱是眼下中國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所面臨的首要難題。以山東爲例,截至2012年,山東省擁有註冊精神科醫師不足2000人,而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發病率約爲1%的比例估算,山東僅重性精神病疾病患者有近百萬,醫師數量遠不能滿足需求。
“我們班6個人,5個人都是被調劑的。沒人願意學這個專業,風險高,待遇還低。”去年剛從山東大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專業碩士畢業的李英存說。
不僅專業醫護人員不足,收治牀位數與患者人數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防治科主任王延祜告訴記者,目前山東省內能夠收治精神科病患的醫療機構144家,牀位量只有約1.5萬張,而且還存在着精神衛生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的狀況。
此外,法律規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釋也成爲制約中國精神衛生事業發展的短板。直到今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才正式實施。
“《精神衛生法》規定了監護人、有關單位應協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並沒有說明不協助該怎麼辦。”王延祜告訴記者,法律的自願原則體現了對人權的尊重,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傾向的患者卻由於缺乏相應司法解釋而不能及時被管理、收治,爲社會安全埋下隱患。
此外,就診費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攔路虎”。由於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病程長、易復發、致殘率高、就醫率低、社會危害大等特點,造成長期醫療負擔,很多病患因爲無力支付醫療費用而中斷治療,最終導致病情復發甚至形成精神殘疾。
“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數據表明,全國累計登記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且錄入系統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經濟狀況在當地貧困標準以下的佔57%。”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院長盧傳華說,精神病患者一般較爲貧困,嚴重影響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建議政府拿出專項資金,並制定特惠政策,讓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享受新農合補償的基礎上,再適當獲得額外醫療救助。
一些專家認爲,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費收治是國際上較爲成功的經驗,中國應該借鑑這種做法,通過完善精神病人的救助機制、康復機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爲精神病患者提供醫療康復乃至生活照料服務。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