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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4日電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外匯局有關負責人今日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此次改革以推進外匯管理便利化爲宗旨,境內機構和個人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業務的便利度將顯著提高。
外匯局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一是取消服務貿易購付匯覈准,所有服務貿易購付匯業務均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二是等值5萬美元以下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無需審單。三是對於仍需審覈單證的業務,審單要求也進行了多項簡化。對現行的數十類單證審覈規定進行簡化與合併;取消對絕大部分主管部門覈准、備案文件的審覈要求;取消對外付匯稅務證明等。四是放寬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境外存放條件,允許企業集團服務貿易外匯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該負責人表示,此項改革措施是根據我國服務貿易金額小、筆數多的實際特點制定的。5萬美元這個分界點的確定,是建立在對近年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的詳細統計、分析的基礎上的。根據統計數據,取消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企業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單證審覈,按筆數計算可覆蓋約88%的企業服務貿易交易。而其餘12%需在金融機構審覈單證的服務貿易交易,其金額約佔企業服務貿易交易總金額的92%。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