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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25日電(記者田興春)今天上午,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會上發表講話。徐家新表示,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最高法將會同中組部等部門,制定實施人員分類管理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他指出,當前,分類管理中比較突出的有三個問題:
一是關於法官管理。目前我國法官人數已達到19.6萬人,約佔全國法院總人數的58%。這是法院隊伍的主體,也是分類管理改革的重點。推進法官隊伍建設,必須繼續推進法官職務序列改革,逐步建立起區別於黨政幹部、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新體制。當前,要在充分尊重和考慮地方法院的實際情況、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推動法官職務序列改革文件實施意見儘快出臺。
二是關於規範司法警察隊伍。全國法院司法警察目前有5萬多人,警務安全保障任務十分繁重,但人員結構和身份複雜多樣,令人十分擔憂。要在確保“人心不散、隊伍不亂、工作不斷、事故不出”的前提下,按照“控制規模、區別對待”的原則,加大正規化建設力度,積極穩妥推進司法警察管理改革,進一步提高隊伍的能力素質和執法規範化水平。
三是關於完善書記員管理制度。全國法院書記員隊伍中既有委任制的,也有聘任制的,還有聘用制人員。很多法院都反映存在聘任制人員轉崗交流不夠、發展空間較小、難以安心工作等問題,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要在堅持分類管理的框架下,認真研究書記員職務序列管理問題,按照人社部新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定適合人民法院書記員崗位的管理辦法。要妥善解決聘任制書記員遺留問題,對已通過公務員考試和司法考試的聘任制書記員,應積極商組織人事部門按委任制公務員管理,業務能力突出的可經考覈擇優轉任爲法官;對工作不稱職的聘任制書記員,要按照規定予以解聘。
此外,實施人員分類管理,要注意完善不同人員之間的交流機制,防止把人“管死”。對於符合任命法官條件的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採取競爭性選拔或者組織調整等方式轉任法官;法官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到行政管理崗位工作,豐富閱歷和經驗,增強綜合素質,提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