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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州市城市廢棄物處理公衆諮詢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公諮委”)舉行成立一週年座談會,會上各委員都將焦點放在了《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計量收費管理辦法》的徵求討論稿上。副市長謝曉丹在會上表示,感謝公諮委在過去一年所作的努力和貢獻,目前廣州市在垃圾處理問題上信心更堅定,思路也更加清晰明確。
文/記者全傑
市民支出會不會增多?
“根據調查,目前有50%的市民非常反感買垃圾專袋,如果硬推這項政策,很容易將自己放在了市民的對立面上。”昨日,公諮委委員、廣東省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長孫國萍毫不客氣地給廣州市城管委大潑一盆“冷水”,她直言,將來計量收費的推行,問題很可能會出在這個“袋子”上。
孫國萍現場算賬,目前每戶居民每月需要繳納的垃圾處理費和清運費總共15元,但如果推行按袋計量收費,每個月購買專用袋的費用可能達到40多元,市民未必買賬。
不過,公諮委委員、知名網友“阿加西”黃立川給出不同意見,他認爲,垃圾按量收費採取“多污染、多付費”的原則,將來廚餘垃圾和有害垃圾都採取不收費處理,如果市民能將廚餘垃圾做好分類,這樣其他垃圾按袋計量收費就會進一步減少,這樣垃圾處理費可能比之前的15元還要低。
會不會催高物業管理費?
“推行垃圾計量收費後,小區的垃圾處理成本會增加,物業公司會否將成本轉嫁到居民住戶身上,從而催高物業管理費呢?”有公諮委委員對此提出了擔憂。
公諮委委員陳志強認爲,如果小區推行按桶計量收費,居民可能會缺乏分類動力,想着反正有小區二次分揀,自己就不用動手分類,而小區在二次分揀上會否增加物業成本呢?小區在垃圾分類上的投入,也有可能轉嫁到物業管理費上,導致物業管理費漲價。
公諮委委員李課書也認爲,按照新的計量收費方式,物管公司的成本支出會增加。按照目前辦法,在小區試點時按桶計量收費按照12元一桶徵收,但在正式實施時卻按照22元一桶的標準收取,存在較大差價,增加的費用應該由誰支出沒有明確。
會不會遭遇執法難?
昨日,不少公諮委委員都談到,計量收費實施後,如果居民不按要求用專袋投放垃圾,該如何監管和執法,會遭遇執法難嗎?
委員袁效凱在會上坦言,“如果有人用假袋或者賣假袋,到時如何處罰呢?”委員謝建安擔心,專用垃圾袋如果被居民重複使用又怎麼處理,“如果市民將已經使用過的垃圾袋再重新利用,算不算違規?會不會催生大量專用垃圾袋回收商和居民大量使用二手垃圾專用袋呢?”
市城管委主任危偉漢在會上承認,已經意識到在推行計量收費後,市民可能根本不買你政府的袋子,或者又有不法分子出來賣假袋。“在臺北,製造假袋或者販賣假袋都要面臨很重的處罰,例如賣假袋子要罰款50萬新臺幣,製造假袋要判刑2年。”危偉漢指出了廣州與臺北在法制處罰上的差距。
公諮委委員王伯光建議,專用袋子上要有條形碼和防僞碼,能通過追蹤查找到你去哪一家店鋪買的袋子,如果發現亂扔垃圾,也可以通過袋子很快就找到住戶。公諮委委員溫崢說,可以用熒光袋子以識別專用袋的真假。
廚餘垃圾處理該不該收費?
按照新的計量收費辦法,餐廚垃圾處理是不收費的。
公諮委委員張瑞軍卻認爲廚餘垃圾應收費。“餐廚垃圾屬於低熱值物體,企業需要花成本處理。”他認爲,沒有適當的經濟利益,很難提高企業處理餐廚垃圾的積極性。
此外,他還提出:“如果餐廚垃圾處理免費的話,很可能會有居民爲了方便而將其他垃圾混入餐廚垃圾裏面。”
但是多位委員都認爲餐廚垃圾應該免費收運處理。李海濱認爲,餐廚垃圾免費收運處理,能鼓勵居民自覺做好分類,將廚餘垃圾分類出來。同時可以通過激勵的方式,鼓勵街道和物業公司對餐廚垃圾進行分類。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