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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鮮亮的豬蹄其實是用摻有工業鹼和雙氧水泡製。在漢口開煨湯館的老闆黃某因被查出在店內大量銷售明令禁止的材料泡豬蹄遭質監部門查處,後又因涉嫌生產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近被質監部門移交警方刑拘。
今年3月,武漢市江岸區質監局執法人員從江西來漢的男子黃某作坊內查獲300多隻欲出售的豬蹄。執法人員對這些豬蹄抽樣送檢,顯示這些豬蹄內含有大量的工業用雙氧水和片鹼。
據黃某交待,去年11月他從南昌來武漢開了這家豬蹄加工作坊。每次進回豬蹄約150公斤,按150升清水放1000毫升雙氧水、200克工業鹼的比例製成泡豬蹄的溶液,將豬腳浸泡其中,“高溫時就浸泡10多分鐘,若進回的豬蹄是冰凍的,就需浸泡兩三個鐘頭”。
黃某稱,像這樣浸泡過的豬腳,看起來更鮮亮白淨,取出後就用清水反覆沖洗除掉泡沫,再在腳尖處沾上些豬血,“看上去就像當天宰殺的”。他說,每天向周邊的集貿市場和固定商戶供貨,每天大概能賣掉50公斤,獲利大約200元。
黃某的作坊被質監部門迅速查封后,他無奈之下又開了一家煨湯館。直到在自己的煨湯館裏突然被抓,他大聲叫冤並直稱“這是行規啊……”
6月14日,黃某一案被質監部門移交警方,警方迅速取得黃某拿雙氧水、工業鹼泡豬蹄的大量證據。6月21日,民警來到黃某新開的煨湯館內,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他抓獲並刑拘。
讓人想不到的是,黃某到案後,對民警直呼“很冤枉”。他說,自己做這行很多年,最先幫人打工是這麼做的,後來自己開店,一直都這樣做的,“用雙氧水和工業鹼泡豬蹄,讓豬蹄更有賣相,這是行規啊,幹嘛獨獨只抓了我?”
“你知不知道雙氧水和工業鹼有毒?”民警問。黃某先是不吭聲,又說“知道吃多了對人不好,但我自己家裏也吃,只不過吃之前多洗一下。”
辦案檢察官徐麗莉介紹,黃某以所謂“行規”辯解,顯然難以脫罪。今年5月,國家新的食品安全司法解釋出臺後,公檢法機關對此類食品安全案打擊力度明顯加大,生產、銷售、儲運、加工食品的相關從業者,都應以此作爲警示。本報訊(楊小媚徐麗莉記者陳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