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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堅定,品德優良,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在本崗位、本系統發揮了表率和模範帶頭作用,受到過表彰獎勵,在助推所在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具有明顯的示範導向作用,業績突出;
3、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78年4月1日之後出生),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在現單位連續工作和繳納社會保險達到5年以上(包含5年);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業績突出)的高中學歷亦可;
5、非天津市戶籍,已辦理暫住證、就業證,無違法犯罪記錄,婚育情況合法;
6、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榮譽的優先考慮;
7、被推薦人員所在單位無違反《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良記錄,重視安全生產,無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