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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計任務結束之後,還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並監督整改情況。有了這些部署,內部審計才能起到與公共監督相互配合的作用,解開政府性債務的謎團。
審計署網站7月28日發佈消息顯示,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有消息稱,審計署暫停所有項目開始培訓,近期就進駐各省市。
地方政府性債務有多少,近來爲國內外高度關注。有人認爲,鑑於近年來顯性和隱性債務的急劇膨脹,加之還款高峯期已經到來,不少地方政府面臨底特律式的破產風險。更有人認爲,地方政府性債務,將成爲中國經濟下行的主要引爆點。
應該說,這些憂慮或有誇張之處,但並非無稽之談。從地方政府的信用來說,由於正規地方債都由財政部代爲發售,實際上擔保風險並不大,真正承擔信用風險的是中央財政。而多年來中央財政的高速增長,保證了不會出現基本的信用問題。但從地方政府的直接債務來說,則確實存在不少風險。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融資渠道多種多樣,走正規渠道的佔多大比例不得而知。另一方面,近年來地方政府債務率過高、拖欠債務等情況已有出現,而且有的地方情況還很嚴重。審計署6月上旬發佈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顯示,36個地方政府中16地區債務率超100%,債務率最高達219%,這已經遠遠超過60%的警戒線;此外,還查出違規爲817億元債務提供擔保。
窺一斑而知全豹。儘管現在還待對全國性的政府性債務作出審計,但一些地區債務風險過高,違規擔保額度過大已是不爭事實。如果不將全面情況查清楚,那就既無法回答國際上一些人對中國政府性債務的疑慮,另一方面也不利於全面降低地方債務的風險。相反,很可能導致的情況是:地方造成的債務風險由國家承擔,全體納稅人成爲地方激進融資的買單者。
即將全面展開的政府性債務審計,實質上屬於政府內部審計。儘管每一年的“審計風暴”都證明政府內部審計不是走過場,而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仍然有必要提醒,地方債務的形成過程更加複雜。在地方政府不是市場化的發債主體的背景下,什麼是合理赤字,什麼是打擦邊球的,什麼是明顯違法的,不是很好界定。因此,要儘可能制定一個較爲清晰的審計原則和操作流程,儘可能完整地摸清債務家底,爲今後的決策提供依據。
當然,在這一輪審計過程中,也會發現違紀違法問題。借地方債務尋租的腐敗固然需要查,以此形成震懾效應,但是不能忘記,與找到案件線索,查出腐敗分子同樣重要的,是掌握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大小。
從這個角度出發,在審計任務結束之後,還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並監督整改情況。有了這些部署,內部審計才能起到與公共監督相互配合的作用,解開政府性債務的謎團,併爲今後規範地方債務行爲打好基礎。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