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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7月28日下午,李某某母親夢鴿向法院申請公開審理其子涉嫌輪姦案,並稱希望“讓所有的事實、證據和辦案過程一律公開化,希望能夠消除公衆對其家庭和司法的雙重誤會,並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對於夢鴿要求法院公開審理,李某某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律師今日公開表示,現行法律沒有對公開審理申請權進行禁止性規定,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爲,這是基本法理常識。因此,夢鴿有權利向法院提起此申請。市面上所謂申請違法的專家說法,是常識性誤導。
他說:“作爲公民,夢鴿有此申請權,且該申請權未被法律所禁止,在某種程度,希望該案回到事實與法律的正常軌道上,客觀公正的處理的態度昭然。夢鴿在該申請書上的簽名與身份證上名字一致,請勿過度揣測和解讀。不透明是強權,要求公開又成了打悲情牌,這是話語霸權。”
有網友表示,似乎這事件有隱情。蘭和表示,有無隱情我不做任何評論。但夢鴿女士提出此申請一方面是基於社會對家庭強權干預司法的誤判,另一方面的確是希望該案能真正迴歸到事實和法律的正常軌道上來,不要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干擾。
在回答網友“你認爲在此案中,李某某是否存在過錯?”的提問時,蘭和律師表示,李某的責任承擔最終由司法認定,希望且相信法院能依據事實和法律給出公正的結果。
對於如今案件一面倒傾向的局面,蘭和認爲,一邊倒的局面其實是非常恐怖,可怕的不是有爭議,而是沒有爭議。一邊倒地捧和殺,如此極易遮蔽事實真相。“我是李家的法律顧問,有選擇就必然有所擔當,不必迴避。”
有網友認爲:“案子其實已經有結果了,就是輿論的指向,真正的結果並不重要了。”對此,蘭和表示,一切尚無定論,一切皆有可能。目前社會流傳的結果畢竟不是司法判決的剛性結果,很多是以訛傳訛,司法不應屈從於輿論的指向。司法應該有“你說你的,我判我的”的勇氣和擔當。
關於報案者的身份,有網友稱“職業是否有可質疑的情況?”蘭和回答稱:“我作爲家庭法律顧問,不涉及具體案情。在此,我想矯正一個認識上的誤區,那就是對身份的查實是基於查明案情的需要,而非身份歧視,這一點不比過於敏感。”
即是輪姦案,5個人,爲何每次只報道1人,另外4人是誰?對此,蘭和認爲,百思不得其解。一起所謂的5人輪姦案最終演化成李一人的輪姦案,對該案件的披露和報道太過娛樂化。對一個未成年人進行未審先判的輿論絞殺,根本不符合隱私保護的要求。刑事案件報道的去娛樂化,其實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話題,況且,罪與非罪都無定論。
對於此案,蘭和表示,在無最終司法判定之前,一切坊間的事實認定都只是茶餘飯後的傳說而已。本案真實情況如何,未來如何走向,現在下定論都爲時過早。(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