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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一條“南昌城管(秋水廣場管理處)毆打學生”的微博爆料引起網民廣泛關注。29日,中新網記者致電秋水廣場管理處,有工作人員迴應稱,廣場禁止放孔明燈,因見過他們賣孔明燈便拿走他們的包,一女生衝出來搶書包導致摔跤。
7月28日,網友“你好龔文婷_”在新浪微博上發佈消息稱,“與同學去秋水廣場賣孔明燈,突然有城管翻我們的包,於是我們去找他們理論,被7、8個城管圍着,他們又是推又是罵。女同學被推進臭水溝,手指頭骨折,本人被城管絆倒,腿部受傷,書包被撕裂,手機也被砸……”
該微博引起網友廣泛關注,截至29日下午14時,微博被轉發2812次,評論多達2310條。多數網友發表評論,批評城管暴力執法。
29日上午,中新網記者從秋水廣場管理處獲得證實,確有學生與城管及管理處工作人員發生衝突事件。
秋水廣場管理處一程姓工作人員解釋說,秋水廣場管理處沒有執法權,考慮到廣場流動人員多,南昌市紅谷灘城管執法局會調遣工作人員進行管理。“我聽我同事說,當時只是沒收了學生的孔明燈,然後就有學生跑過來搶,摔倒了。”
隨後,中新網記者致電南昌市紅谷灘城管執法局,一工作人員反覆向記者強調,“城管人員在秋水廣場主要以秋水廣場管理處爲主,需要我們配合執法我們纔會配合。”
秋水廣場管理處程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發現有人販賣危險物品我們會對其進行勸告,若屢教不改,我們纔會沒收物品。每到夏天晚上,廣場上有成千上萬的市民過來納涼、消磨時間,孔明燈屬於易燃物品,是嚴令禁止的。”
29日,中新網記者輾轉獲得涉事學生的手機,但撥打後均處於關機狀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