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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30日電(記者仝宗莉)昨天,湖南省紀委在其主辦的三湘風紀網公佈了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室負責人就《關於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的起草接受記者訪問的實錄。該負責人表示,有人質疑“生子祝壽禁辦酒”屬於利用公權干涉私權是沒有道理的。黨有黨紀,國有國法。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遵守黨紀政紀國法,正如網友說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如果因爲這而要求退黨、辭職,我想不會有人挽留。
該負責人坦言,人人家裏都有父母,爲老人做七十大壽、八十大壽、九十大壽、百歲大壽是應該的。生孩子也確實是家裏的大事喜事,應該慶祝。但這畢竟是自己家裏的事情,與別人有什麼關係?自己家裏人和親戚來祝賀就行了,沒有什麼理由要別人來送禮。再說,爲老人做壽,自己生孩子是大事,那人家建房子、就業是不是大事?現在操辦喜慶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門,就是這樣攀比出來的。有的人本來不想去送禮的,礙於情面,不得不去,去了又覺得自己吃了虧,就想方設法找個理由請客收禮,如此循環往復,以至無窮。有了這個規定,對那些被迫送禮的人來說是一種解脫。
至於規定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是爲了防止大操大辦。現在有的人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動用車輛幾十臺,阻礙交通,影響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目前,《暫行規定》還處在徵求意見的階段,湖南省紀委將對網友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分析,相關情況將通過三湘風紀網進行發佈。徵求意見工作結束後,將向省委和省紀委常委會議全面真實地彙報徵求意見情況,在文件修改時儘量吸納廣大網友的合理建議,使決策更科學、更體現民意。
附:湖南省紀委調研法規室負責人就《暫行規定》的起草接受三湘風紀網專訪(全文)
7月29日,省紀委調研法規室負責人就《關於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的起草等相關事宜,接受了三湘風紀網的專訪。
三湘風紀網:省紀委、省監察廳早在2005年9月就出臺了規範婚喪喜慶事宜的文件,爲什麼現在又要出臺《暫行規定》,初衷是什麼?
答:早在2005年9月,省紀委、省監察廳就下發了《關於嚴禁領導幹部利用婚喪嫁娶喜慶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的規定》(湘紀發〔2005〕12號)。這個文件對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婚喪喜慶事宜藉機斂財,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近年來,全省各地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12號文件因在規範對象、內容及程序等方面的侷限性,已不適應新的形勢,亟需修訂:
一是12號文件僅限於規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沒有把所有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納入進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目前尚處於制度真空狀態;
二是12號文件着重管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藉機斂財問題,但目前婚喪喜慶操辦過程中的問題除了藉機斂財問題外,還有其它幾個問題正愈演愈烈,影響很壞、羣衆意見很大,亟需一併治理。首先是操辦宴請的名目越來越多。除了婚禮、葬禮、祝壽、生日、滿月、喬遷、升學、升職、參軍等傳統項目以外,購房、購車、結婚多少年、夫妻加起來多少歲,甚至裝修一間客廳,也成爲宴請名目,有的地方宴請之風已經陷入惡性循環;其次是幹部羣衆不堪重負。近年來,禮金逐年水漲船高,有的幹部反映,請帖如同“罰款單”,雪花般地飄來,一年的工資收入還不夠支付酒席錢,嚴重影響家庭生活和社會穩定;再次是鋪張浪費現象嚴重。講排場、比闊氣,相互攀比,浪費驚人,助長奢靡之風,帶壞社會風氣。
因此,這次擬出臺的《暫行規定》,在約束對象上範圍有擴大,從領導幹部擴大到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在立法目的上任務有增加,突出“兩個要管”,即既要管藉機斂財等腐敗問題,又要管大操大辦、奢侈浪費等作風問題。把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這一塊管好了,對扭轉民風和社會風氣,也能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三湘風紀網:請您介紹一下《暫行規定》的調研過程以及起草思路。
答:省紀委調研法規室作爲文件起草單位,在領受任務後,便研究確定了起草原則:簡短、好記、易行。徵求意見稿共10條,約1000字,基本上是按照6字原則起草的。文件起草的醞釀時間較長,關鍵是在文件基調和寬嚴程度的把握上:不搞幾條硬一點的制度,就不管用,剎不住歪風,還不如不搞;設計了過硬的制度,又擔心“大環境”不配合,“小氣候”難維持,文件最終難以執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把作風建設擺在一個更加突出的位置,態度鮮明,措施有力。我們認爲,在當前加強作風建設和全黨開展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良好氛圍下出臺這個制度,時機已經成熟,梗阻會相對較少,執行也將更加順暢。
文件起草經歷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研究起草。起草人員展開了廣泛調研,收集並研究了全省14個市州及外省相關文件,在此基礎上反覆研究,起草了文件初稿。
第二階段,書面徵求意見。初稿出來後,書面徵求了省紀委有關內設機構和全省14個市州紀委黨風室的意見,並進行了修改。
第三階段,座談徵求意見。省紀委領導帶領工作人員,分別在岳陽、株洲、懷化、張家界、永州等市及岳陽縣召開了7個座談會徵求意見,共有136人蔘加座談,分別是市、縣紀委書記,市、縣部門負責人,縣委書記、縣長,鄉鎮(街道)村(社區)負責人,國有企業負責人及一般幹部等。在張家界專門開了一場沒有領導幹部、只有一般機關幹部和鄉村幹部參加的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人員一致對省裏出臺這個《規定》表示歡迎和期盼,也對文稿的部分條款提了一些修改意見。對文稿的核心條款,絕大部分代表表示擁護,認爲是真正的“減負”。根據座談情況,調研人員再次對文稿進行了修改。
第四階段,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把關,分別書面向省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徵求修改意見,並根據反饋的意見對文稿進一步作了修改。
第五階段,審議。省紀委常委會議進行專題審議,爲充分聽取民意、吸納民智,省紀委常委會議決定在三湘風紀網公開徵求意見。
三湘風紀網:請您介紹下《暫行規定》的核心內容?
答:《規定》的核心條款是前6條,即“五個不準”+“報告制度”。
第一條規定可以宴請的種類只能是婚禮和葬禮兩種情況,其他事宜一律不準邀請和接受親戚以外的人員參加。對婚禮的宴請規模作了頂格限制,葬禮因考慮風俗及實際情況沒有作規模限制,但要求從嚴控制規模。這不是放寬尺度,而主要是從保證文件嚴謹易行的角度考慮的。在開展調研和座談中,大家對這一條的認同度較高。絕大部分參加座談的同志認爲,只准操辦婚禮和葬禮,宴請頻率就會減少一大半。
第二條和第五條,是不準收受禮金和貴重禮品,也不準給親戚以外的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和貴重禮品的規定。座談中對這兩條討論相對較多。雖有個別反對和少數質疑,但支持者佔絕大多數。我們認爲,這兩個不準,是整個文件價值所在。
三湘風紀網:《暫行規定》中第二條和第五條關於不準收禮、不準送禮的規定,其理由和依據有哪些?
答:設計這“兩個不準”,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理由和依據:
一是操辦宴請成風的主要原因,是送禮和收禮陷入了惡性循環,如果規定不準收受禮金或貴重禮品了,操辦方就沒有了原動力,大操大辦之風自然就會“降溫”。
二是“兩個不準”有深厚的羣衆基礎。省紀委去年有兩項禁止性措施“中餐禁酒”和“酒後禁駕”,執行效果非常好。分析其原因,我們認爲主要是“兩禁”符合廣大幹部內心訴求,具備羣衆基礎,大家都可以心安理得拿紀律來拒酒,面子上過得去。不準收受禮金或貴重禮品,再加上第七條的送禮也要追究,用參加座談人員的話說,“省紀委的尚方寶劍給到位了”。
三是“兩個不準”本來就是廉潔自律的基本要求,是防止藉機斂財的重要措施。不收禮、不送禮的規定,好像有點“不近人情”,但在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中,則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即使是我國的傳統文化,也不是現在這麼庸俗。過去,遇到同事、朋友等辦喜事,大家一般都是湊個“份子”,辦喪事,一般是買點鞭炮、花圈之類,很少有送錢的。我們這次規定不準送禮金和貴重禮品,但對錶示心意的小禮品沒有限制,這並非不近人情。
四是任何改革或制度出臺,不可能皆大歡喜,只能做到大多數人受益。“兩個不準”一旦實行,客觀上短時間裏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即已經送出禮金但尚未操辦過喜慶事宜的人面臨“投資”收不回來的情況。但是,“兩個不準”能給絕大多數人減輕負擔,能使人際關係變簡單、社會風氣有好轉,從長遠來看,對大家都是有益無害的。我們認爲,“兩個不準”只要在紀律的高壓下運行半年至一年的時間,就會度過利益失衡期,待大家逐步適應新規矩,喜慶事宜的操辦就會進入一個良性循環軌道。再者,話說回來,一般來講,我是說一般來講,別人辦事你送了禮,現在新的規定出來了,不準送了,但別人也會利用其他方式還給你的。
也有少數人提出,關係很好的同學、朋友、同事有喜慶事宜,不送禮太難了,希望省裏開個口子,定個200-600元的標準。我們認爲,這個建議不能採納,因爲給禮金定標準不僅沒有上位法依據,而且是違反法律和紀律的,更何況,全省各地經濟發展情況與風俗習俗不一,很難從全省角度定出標準。
三湘風紀網:有的網友對第四條“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嚴禁動用執法執勤等特種車輛。婚禮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有不同看法,你怎麼看?
答:個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理由動用公車。能動用公車的人,一般是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我們作出這樣的規定,絕大多數的人應該能理解。規定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是爲了防止大操大辦。現在有的人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動用車輛幾十臺,阻礙交通,影響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三湘風紀網:有網友說,做壽、生子是人生大事,這都不準辦酒,是利用公權干涉私權,你怎麼看?
答:這兩天我也看了網友們的評論,客觀地講,多數人是持肯定態度的,有的網友肯定這個規定的同時,擔心執行不能到位,這一點我能理解。至於你剛纔說的,做壽、生子是人生大事,禁止請客是利用公權干涉私權,我不認同。我們這個規定在起草前就注意了這個問題。人人家裏都有父母,爲老人做七十大壽、八十大壽、九十大壽、百歲大壽是應該的。生孩子也確實是家裏的大事喜事,應該慶祝。但這畢竟是自己家裏的事情,與別人有什麼關係?自己家裏人和親戚來祝賀就行了,沒有什麼理由要別人來送禮。再說,你爲老人做壽,自己生孩子是大事,那人家建房子、就業是不是大事?現在操辦喜慶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門,就是這樣攀比出來的。有的人本來不想去送禮的,礙於情面,不得不去,去了又覺得自己吃了虧,就想方設法找個理由請客收禮,如此循環往復,以至無窮。有了這個規定,對那些被迫送禮的人來說是一種解脫。說這個規定是利用公權干涉私權,就沒有道理了。黨有黨紀,國有國法。你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遵守黨紀政紀國法,正如網友說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如果因爲這而要求退黨、辭職,我想不會有人挽留。
三湘風紀網:有的網友說領導幹部與一般幹部要加以區別,不同地區也應該有區別,你怎麼看?
答:原來省紀委12號文件只規定了領導幹部,對一般國家工作人員沒有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確實有些問題。比如,一個單位,少則幾十人,多則幾百人,家裏只要有點事就辦酒席,領導幹部都要去,不去的話,辦酒的人好像沒面子,每次都去,領導幹部也承受不了,所以文件下發後執行不到位。要想改變這種風氣,樹立良好的黨風政風,就必須要求每一個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在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應該有職務之分,也不應該有地區之別。
三湘風紀網:文件一旦出臺,省紀委將如何抓好落實?
答:目前,《暫行規定》還處在徵求意見的階段,我們將對網友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分析,相關情況將通過三湘風紀網進行發佈。徵求意見工作結束後,我們將向省委和省紀委常委會議全面真實地彙報徵求意見情況,在文件修改時儘量吸納廣大網友的合理建議,使決策更科學、更體現民意。關於文件出臺後的執行落實問題,省紀委常委會議很重視,已安排有關內設機構調研和制訂方案。至少有這麼幾個方面會考慮進去:一是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二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會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包括明察暗訪;三是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四是加大懲處力度。對那些頂風違紀的,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採取其他組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