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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有操辦喜事的習慣,親友賓客湊個份子、送點禮物,每家每戶都遇到過。有些公職人員就看準了這一“風俗”,巧立名目,鋪張浪費,羣衆意見很大。
針對這種風氣,上週,湖南省紀委在網上公佈了《關於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要求不準送禮、不準收禮,引起熱議。
這道“禁禮令”,讓不少收到請柬的人鬆了口氣。但是,很快就有聲音出來“打抱不平”了。有人說,做壽、生子是人生大事,這都不準辦酒,是利用公權干涉私權。
湖南方面沒有不準辦酒,只是制定了標準。對此,相關負責人答覆道:你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遵守黨紀政紀國法,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態度很乾脆,意思很明確,公務員就是要嚴格要求自己。
紀委要求的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約束他們的行爲,反駁的聲音卻是把他們當成“普通人”看,爭取的是普通人的權利,要的是對普通人的寬容與體恤。
公職人員當然也是普通人,也有基本的正當權利,但僅僅是個普通人嗎?值得玩味的是,有些公職人員,有時堅持“官民有別”,有時又說自己只是普通人,對自身的定位,要視情況而變。
談到個人待遇,肯定是高規格,畢竟是公職人員,就是和普通職工不一樣。6小時工作那是必要福利,合情又合理;上班空調房裏坐,下班回到家也是樣樣待遇都到位。享受起來,哪會去向普通羣衆看齊。
要是工作出了岔子,說錯了話,卻轉眼就成了“凡人”。人哪有那麼完美的,專業還不精,疏忽大意在所難免,已經認錯了,就不要再苛責了吧。至於財產公開和生活紀律,既不講人情,又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和權利,公務員也是人,這些要求不公平。
其實,羣衆沒把公職人員當聖人,也沒不當人。有些公職人員也不是拎不清,只是看哪個身份對自己有利,就“靈活”運用。不管公職人員自己怎麼想怎麼說,到底該怎麼定位他們的身份、怎麼要求他們,老百姓心裏都清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