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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31日電(趙豔紅實習生劉靜東)昨日有媒體報道稱,河南內鄉縣市民周某反映,7月27日下午駕車途中被迎面駛來的警車攔下,警車上跳下來4個穿便裝的人將其轎車玻璃砸碎。內鄉縣公安局今日對外公佈處理結果:涉事協警陳巧龍予以辭退;在現場沒有及時制止協警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板場派出所副所長姚欣禁閉7日,免去其副所長職務。
據媒體昨日報道,內鄉縣市民周某告訴記者,7月27日下午,他邀約幾個朋友一起到當地寶天曼景區漂流遊玩,晚7點30分左右在返回途中,車行至一個叫夫子崖的半坡時,一輛呼嘯而至的警車突將他們攔下。隨後,警車上跳下來4個穿便裝的人不由分說將他們轎車的前擋風玻璃砸個粉碎,並強行開啓車門。突如其來的一幕讓他和朋友不由得膽戰心驚,慌亂之中他緊鎖車門撥打110求救。
報道還提到,據周某的同車友人陳女士回憶當時的情景:他們乘座的轎車被攔下後,從車上下來4個人不由分說對小周駕駛車輛擋風玻璃就是一陣猛砸,之後4人還搬來石塊放置在轎車的前後,防止車輛啓動駛離。在這期間4人不斷謾罵,揮舞拳頭要強行開啓車門教訓周某等車上的人,並威脅周某及朋友說“今晚誰也救不了你!”。
內鄉縣公安局今日公佈《內鄉嚴肅處理“逼停暴砸私家車玻璃”所涉民(協)警》的情況說明稱:7月27日晚19時許,內鄉縣公安局板場派出所副所長姚欣帶領該派出所民警乘坐該所豫R3722警車,押送違法行爲人餘某某到縣拘留所執行拘留。途中,警車駕駛員、協警陳巧龍因超車與同向行駛的白色比亞迪轎車司機周某發生糾紛。在周某欲將車開離時,協警陳巧龍爬到該車引擎蓋上進行制止,並用拳頭將該車前擋風玻璃砸碎。
事件發生後,內鄉縣公安局黨委及時組織局紀委、督察、治安等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已就此事件作出如下嚴肅處理:
一是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板場派出所所長鄭亞虎誡勉談話,降職爲副所長。
二是對在現場沒有及時制止協警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板場派出所副所長姚欣禁閉7日,免去其副所長職務。
三是對協警陳巧龍予以辭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之有關規定,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
四是對沒有及時規範妥善處理糾紛事件的七裏坪鄉派出所指導員劉軼硯進行誡勉談話,降職爲副指導員。
說明稱,7月30日下午,內鄉縣公安局副局長江濤已帶領上述有關人員與當事人周某見面,通報縣公安局黨委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並向其賠禮道歉,賠付車輛擋風玻璃損失1000元,以徵得諒解。
上述情況說明中,並未對當事人周某反映的“民警當時未穿警服”一事做出解釋。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內鄉縣所屬的南陽市公安局也已介入調查此事。人民網記者今日上午致電南陽市公安局瞭解情況,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