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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記者被打,打人者又是“臨時工”。
7月31日,在調查河北省泊頭市人民法院使用無牌照制式車時,河北人民廣播電臺一名記者和隨行司機被法院人員打傷。泊頭市政府發表聲明稱,打人者爲法院的一名臨時工。
目前仍在住院觀察的河北電臺記者李偉(應要求化名)表示,當時單位正在做“整風肅紀”方面的報道,記者接到羣衆舉報,稱“長期看到有法院無牌制式車輛上路”。
7月31日9時,在泊頭市新興街一家快餐店門口,李偉和兩位同事發現了一輛塗有“法院”字樣的無牌照制式車,進店詢問情況時,一男子稱“自己開車出來吃個早餐,喝點羊湯”,記者問及姓名和工作單位,該男子沒有理睬並開車離開。
隨後,李偉及同事前往泊頭市人民法院瞭解情況,在法院門口又遇見該男子。當記者對車輛拍照時,雙方發生了言語和肢體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