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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北京市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對不聽勸阻、帶頭闖紅燈的“中國式過馬路”者進行處罰。日前,距離此政策的執行已近三個月的時間。這樣的處罰力度對於行人來說是否真的奏效?開罰以來懲治的效果如何呢?記者近日實地在北京的幾個繁華路口觀察,發現行人闖紅燈的現象已有所緩解,但依然有行人我行我素,公然闖紅燈。
“看見紅燈了,我這不趕時間嗎”
1日上午8時30分,記者打車在積水潭橋北側輔路等待東向西的紅燈變成綠燈,當東西向紅燈變成綠燈後,一位行人根本沒看南北向的紅燈,衝上斑馬線,快速躲避了記者乘坐的出租車,但差點被旁邊的一輛大巴車撞上,驚險萬分。
中午11時,記者來到宣武門內大街與西絨線衚衕的交匯路口處,此時正值陣雨傾盆而下,不少行人加快了走路的步伐。正在這時,紅燈亮起,一位手拎着大包行李的年輕女士,卻不顧紅燈一路匆匆跑過馬路。
“您剛剛留意到紅燈了嗎?”記者隨後追上闖紅燈女子詢問。“看見紅燈了,我這不趕時間嗎,下次注意啊。”
大概十分鐘後,一位推着電動車闖紅燈的老大爺引起了記者的注意。馬路上來來往往很多車子飛馳而過,這位老爺爺一邊推着電動車一邊躲着身邊飛馳的機動車過馬路。“您剛剛太危險了,爲啥不按紅綠燈指示通行呢?”稍後記者詢問剛剛來到馬路另一側的這位老大爺。老大爺顯然也被剛纔急速飛馳的車流嚇壞了,他定了定神才說道:“剛纔騎着騎着,車子熄火了,我就特別着急,沒注意紅燈。剛纔那個大車駛過來的時候,確實把我嚇了一跳。下次一定看路燈過馬路。”
儘管有很多行人因爲“趕時間”等原因選擇闖紅燈,但也有很多行人選擇遵守交通規範。中午11時40分,紅燈亮起,馬路上沒有機動車通行,記者看到有很多行人還是耐心的等到紅燈結束再過馬路。
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遵守交通規則的學生家長,他對記者說:雖然等紅燈的時間有些長,但是出於自己的安全考慮,還是應該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車來車往的,不能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路邊的一位協管員陳阿姨告訴記者,遇到闖紅燈的路人,他們都會上前勸導。“有的路人好些,勸一下就會等紅燈,但是有些人態度非常差,甚至張口就罵人的都有。”提起這些不講理的行人,陳阿姨頗顯無奈。
“行人過馬路看車不看燈,罰款效果有限”
隨後,記者來到西單大街與長安街交匯路口,這裏的車流量比較大。記者發現,由於有交警執勤,這裏的闖紅燈現象比其他路口要少,大多數行人都遵守交通規則。但也有個別一兩個行人闖紅燈的現象。
對於近三個月來對闖紅燈的路人罰款的情況,一位執勤交警告訴記者,他一個月大概罰款罰了20-30人。“我們也不是一上來就罰款,還是以勸導爲主,對於一些惡意闖紅燈的人才會對其進行罰款。”
當記者詢問處罰以後是否闖紅燈現象有所緩解時,這位交警告訴記者,10元錢的處罰方式有效果,但是收效並不大。“很多人過馬路看的不是燈而是車,沒車了就能過,只有有人管的時候纔會按燈通行,其中以騎電動車的人居多。”
這時在旁邊執勤的協勤阿姨也感慨:“很多路人依然沒有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識,他們認爲只要是沒有車了就可以走,也覺得即使罰款也是區區10元錢,認爲發生交通意外離自己很遠,可以說是沒有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心上。”
記者隨後又採訪了一位等待過馬路的行人李女士,她認爲,現行10元錢的處罰作用有限。“這個事兒更多是人們的自覺性,是素質問題。應該呼籲政府和媒體多加宣傳,普及對交通安全法規的認識。”而另一位男士也表示處罰的金額太少,應該有很多人都不當回事。
“10元錢,就其本身來說,微不足道,行人很難通過這10元錢的懲處被強制性的履行法規。與其說這10元錢是罰金,不如說它是警示違法的信號和一種守法意識的傳遞。我們希望通過這種信號能讓行人意識到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一位執勤的交警告訴記者。
“讓行人不闖紅燈,其實與懲罰的金額無關,更多地在於人們的素質和整個制度上的完善。從衆心理和淡薄的法治觀念是造成人們漠視法規的重要原因,導致一些人面對交警的提醒和處罰時態度惡劣,甚至採取強硬對抗。我建議在制度上,對行人的管理應和對機動車的管理一樣,如建立違章記錄,同時我們應該借鑑國外對這方面管理的先進經驗,將人們的交通行爲記錄與信用、醫療、教育等一併掛鉤,從多方面約束人的不文明行爲。”這位交警這樣說。
解決“中國式過馬路”要靠自身素質的提升
記者調查發現,像西單大街與長安街交匯路口這種有交警執勤的路口,闖紅燈現象一向不嚴重,而有協管員維持秩序的路口,協管員也會盡力做好勸導的工作。但是在一些既無協管員也會交警執勤的路口,闖紅燈的現象則比上述兩種情況要嚴重些。
3日下午,記者在陶然亭路和菜市口大街交匯處發現多數行人在紅燈的情況下已經走到了馬路中間,闖紅燈現象較爲嚴重。
闖紅燈的路人大多都有一個共同的理由,那就是“趕時間”、“紅燈等待的時間過長。”針對很多人抱怨紅燈時間較長的問題,記者諮詢了一位在西單大街與長安街交匯路口執勤的交警。
這位交警表示,其實在每個路口早晚高峯時都有交警執勤,主幹道24小時都有人站崗。“這些信號燈的持續時間長短是可以靈活機動的,當行人很多時,紅燈就會適時變短,或交警就會做出讓行人先通行的指令,行人不該因爲趕時間而擅自闖紅燈。”
這時,記者注意到交警指示幾位路人過馬路,這位交警解釋道:“對面正在堵車,車子過不去,所以我們讓行人先過馬路。”
對於那些無視交通法規的人,這名交警說的話有些意味深長。“可能作爲一名行人,他很少經歷過因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但是作爲一名執法者,每年我都會看見因爲闖紅燈、跨護欄而死傷的事件。很多人認爲,闖紅燈是一件很小的事,那些意外事件似乎離自己很遠,但一旦有一天落到自己的身上,那就是永遠的傷痛,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生命的寶貴在於只能盛開一次。生命的脆弱在於,她禁不起最微不足道的“意外”。解決“中國式過馬路”,要依靠法律的不斷健全、制度上的完善和公民自身素質的提升等方式,但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完成的。我們希望,10元錢的罰金作爲一種象徵守法精神的火炬,能夠不斷放大它的影響,形成燎原之勢,颳起文明之風。(記者陶葉實習生張碧倫)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