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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到九歲的小女孩,在炎熱的夏季徒步700公里,從深圳走到湖南。在交通發達的今天,該是個什麼樣的場景?估計很多人的反應是:不是天賦異稟,就是“虎媽”“鷹爸”的犧牲品,或二者兼而有之。
城中媒體昨日報道說,這名姓曾的小女孩在深圳念小學三年級,這次長途跋涉算是“暑期實踐課”。當然,她也不是獨自翻山越嶺地長征,而是先讓媽媽陪同一程,再由老爸接力護送。通過這次實踐,父母發現,曾小姑娘比大人更有毅力,而且在父親有心訓練下,還可以到陌生農家去蹭飯,成功地鍛鍊了膽量和人格,收穫不小。
看到此處,可以先得出階段性結論:第一,這個小女孩果然天賦超常;第二,其父母即便不是典型的“鷹爸”“虎媽”,那骨子裏起碼也有三分鷹氣和虎氣。沒有天賦,孩子早就在路邊撅嘴怠工;若是尋常父母,見到孩子士氣低落時,也早已於心不忍。
這也許能給孩子在“實踐”方面帶來一些啓示。看看今天的社會,有多少父母都在爲孩子的“實踐”費盡心思頭痛不已。也許現在爲人父母的,覺得當年自己沒學到什麼;又可能是看到現在的社會贏者通吃,平常人生活不如意者多,一眼望去,年輕的父母們不僅巴不得孩子什麼都會,還意志堅定地邁向成功。每當孩子有假期有空閒,一些父母往往語帶威脅地鼓勵、生吞活剝地啓發,生怕孩子浪費時間沒有“實踐”——就這樣,別人問起來,絕大部分父母還煞有介事地說,是孩子自己喜歡,是孩子自己感興趣,他們從來都不逼迫孩子,都是一顆平常心。
我們也許無法判斷,徒步七百公里的女孩,父母是否也曾有過語帶威脅地鼓勵,但只要這個報道是真的,那麼這樣的實踐,旁人就無可厚非。畢竟,這對父母知道自己孩子雙腿雙腳的潛力。和那些把孩子送到“國學班”、“奧數班”、“英語班”的父母比起來,徒步的實踐,還算是比較有意思,身體上受苦,心理上也許是個真正的假期。
不過,這也讓我想起一個朋友。這個朋友在他兒子七八歲的時候,曾讓他休學半年,父子二人到雲南後,騎車遊歷雲南西藏,偶爾也搭順風車。他後來回憶說,幾個月下來,覺得這樣的鍛鍊,雖然沒有固定趕路指標,貌似輕鬆,但“對於七八歲的孩子來說,還是太過分了”。
想起這句話,看看這個新聞,我覺得刊登這類新聞時,最好要附上一句:非常規實踐,請勿盲目模仿!或者用專家的話說,每個孩子條件不同,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實踐方式吧。(曉錢)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