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湖北省教育廳就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做出明確規範,嚴禁計劃招生外、平臺外招生和跨地區招生。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說,各市(州)教育局應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庫與中考招生庫進行比對,不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庫的不予通過,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與招生庫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過,比對一致的才能上報省教育廳。經省教育廳備案後,方可註冊普通高中學籍。
今年省教育廳進一步完善了舉報系統,違規招生一經覈實,將不予註冊學籍。同時,將實行校長承諾制,因違規招生和違反學籍管理規定而引起的學生權益損失和社會問題,將由校方承擔全部責任。(記者龔雪、特約記者樑煒)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