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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住建部的一項調查數據表明,目前全國有1/3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圍。全國城市垃圾堆存累計侵佔土地75萬畝。“垃圾圍城”不僅是城市病,而且蔓延到了農村。“垃圾圍城”對公衆身體健康的危害已經顯現。
地方政府對此責無旁貸,且有不少已於數年前就展開了行動,紛紛尋找解決方案。通過方案對比,基本上明確了以焚燒發電爲主的垃圾處理方式。2012年11月,廣東更進一步明確定了政策基調,印發了《廣東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期間全省規劃建設36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處理能力約爲4.31萬噸/日,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23座、處理規模約爲3.39萬噸/日。展望“十三五”時期,全省規劃儲備19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新增處理能力約1.95萬噸/日。規劃明確了經濟發達地區和土地資源短缺、生活垃圾產生量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區,優先採用成熟安全的焚燒處理技術。
但這一規劃無疑正在面臨着現實中的極大困境,很多地方擔心垃圾焚燒帶來大氣污染,焚燒場周邊的居民牴觸情緒很大。全省一些地方如廣州、深圳、東莞、惠州在推進垃圾焚燒項目時,均遇到了來自當地居民不同程度的阻力,因爲任誰都不願意項目設在家門口,所以都會找出各種理由來反對,導致一些地方甚至無法確定項目的選點。一旦項目中有任何方面出現違規,更會遭到社會的口誅筆伐,後果可能是推倒重來或是取消。
假若大部分垃圾處理項目因爲反對而流產,表面上看是“民意”的勝利,事實上這並非真民意,只是一部分人自認爲“利益”受損而爲。再加上一些利益團體的攪和,各種質疑聲聲勢甚大。城市遭遇垃圾圍困,而垃圾處理項目則遭遇居民圍困。目前,一些基層政府正是面臨這樣左右爲難的困局,正如“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表示,垃圾處理現在看來絕對不是我們發展中的單純的“垃圾問題”,應當放到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放到子孫後代永續發展的高度上去認真面對。他認爲,專家推薦最好的處理辦法是先焚燒然後再填埋,這樣會大大減少填埋量,減少對土地的佔用,同時垃圾焚燒發電也能夠“變廢爲寶”,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實際上,我國目前的技術已經可以實現燃燒後每立方米空氣二口惡英的含量不超過0.1納克,符合歐盟的環保標準。然而,在以環保理念深入人心的歐洲都沒有掀起大的波瀾,反倒在國內出現了反對,而且反對正是基於環保理由,甚至在項目還沒有上馬的時候,已蒐羅了各種各樣不可行的“證據”等待“出擊”。國內先期投入使用的多個垃圾焚燒項目早已安全運行的事實證明,垃圾焚燒必然損害周邊環境是個僞命題。當然,人們有理由不相信政府的承諾,但大家可以看到,倘若無法做到無害化,政策也是不會鼓勵的,建成的焚燒廠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中也不可能燒得起來。
因此,對於垃圾圍城困局應在全社會統一共識:一是樹立“垃圾處理、人人有責”的觀念,倡導全社會參與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而不是把責任都推到政府身上。二是認識到在政府和社會的充分監管之下,垃圾先焚燒後再填埋,是目前最現實、最理想的選擇。三是政府在項目設計、籌建、運行等方面要增加透明度,引入社會參與決策和監督機制。此外還需要媒體、專家、行業等各方共同努力。只有全面推動以上社會共識,垃圾圍城的困局纔可能順利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