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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質量司產品處處長巫小波在8日召開的汽車三包規定工作進展新聞通氣會上表示,部分媒體有關“汽車三包標準導致三包規定縮水”的觀點是不成立的。汽車三包標準通過細化汽車三包規定中的具體內容,進一步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
7月19日,質檢總局發佈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總類範圍及三包憑證》國家標準(GB/T29632-2013,簡稱“汽車三包標準”),並將於10月1日實施。但部分媒體認爲,該標準縮短了三包有效期,縮小了執行三包的零部件範圍,削弱了今年1月15日發佈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汽車三包規定”)對消費者的保護作用。
巫小波表示,汽車三包標準沒有就具體的三包有效期的期限作出說明。換言之,汽車的三包有效期除了企業明示外,都按照三包規定嚴格執行,因此,縮短三包有效期的說法是不對的。
此外,執行三包的零部件範圍也沒有縮小。“汽車三包標準明確指出,零部件應不少於標準所列的範圍,易損耗零部件和需定製的特殊零部件不能高於標準所列的範圍。一個不低於,一個不超於,避免了汽車經營者通過調整零部件範圍來影響消費者利益,恰恰體現了對消費者的切實保護。”巫小波說,汽車三包標準還規定,該標準沒有提及的其他零部件,只要出現質量問題,可以按照三包規定享受服務。因此,汽車三包標準不會導致三包規定縮水。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