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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8月9日電(記者馬姝瑞)陝西富平醫生拐賣嬰兒案有了新進展,被拐一對雙胞胎女嬰均獲解救。而據陝西省政府最新要求,除了加大對此案的偵破力度、不惜一切代價解救被拐兒童外,還要“切實搞好醫療質量安全集中整治,完善內部管理,規範醫療人員執業行爲,加強醫德醫風教育,以實際行動贏得羣衆的信任”。
對於這些舉措,公衆普遍給予了好評,網民“刺蝟419”在自己博客中評價道,富平一案中,“嬰兒、被拐、產科醫生”這些關鍵詞的組合,讓時下已經頻現緊張的醫患關係更顯棘手,犯罪嫌疑人利用職業的便利和信譽販賣嬰兒,既踐踏了法律底線,也讓白衣天使應有職業道德、良心、節操“碎了一地”,犯罪嫌疑人不僅受到社會公衆的唾棄,也必然爲其他醫護人員所不齒。
在寄望於以此爲戒“重塑醫德、重整醫風”外,更多的公衆和專家還尖銳地提出,要杜絕類似案件的發生,還需要從根本上打擊“買方市場”,通過法律法規的完善,大幅度提高收買者的犯罪成本,掐斷販嬰罪行的“源頭”,斬斷交易鏈“終端”。
在富平販嬰案中剛剛被解救的“來小孩”,被賣到了一戶已有三個女孩、希望買個兒子“續香火”的家庭裏。然而,根據現行的刑法和相關司法意見,明知是被拐賣而收買兒童的,只要未阻礙解救,並且沒有限制人身自由、傷害虐待、強迫乞討等法律明確列舉的“嚴重情節”,收買者都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從富平案件可以看出,我國現在對於打擊拐賣兒童的事件,對於賣方的打擊已經可以說是十分嚴厲、制度化了。但是相關部門對於買方的打擊力度卻遠遠不夠,在打拐行動中,買方只要不阻礙解救的,基本上都沒有追究責任。”記者電話採訪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他告訴記者,“事實上,這些非法的收買纔是販嬰交易鏈賴以生存的根本原因,是罪行的真正源頭。”
佟麗華認爲,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立法應該更加明確化,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儘管一些買方說自己並沒有阻礙解救也沒有虐待兒童。但是正是因爲有了買方市場,才導致了這種交易不能從根本上杜絕。
對此,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傑輝在記者電話採訪時也認爲,“沒有需求就沒有買賣”,而現行刑法在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懲處上的確存在“重賣輕買”的問題。比如對賣方的法律懲處無論從定罪還是量刑上都較爲嚴格,而買方只要在民警搜救過程中不從中阻礙、予以配合,往往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有降低解救難度的原因。
他認爲,一方面要加大對買方的懲處,實現“源頭打拐”,同時也不能夠“一刀切”,而要針對具體案情而定,以免耽誤解救兒童,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專家還進一步提出,要打擊拐賣兒童的事件發生,除了在法律方面應該加重刑法,公安機關也應加強對街上流浪走失兒童的看管與調查,爭取防患於未然,不讓人販子有可乘之機。同時還可以考慮增加“非法收養罪”,從源頭上打擊犯罪。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