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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務員暗示有關單位使用特定材料等行爲將受懲罰
爲解決國家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的利益衝突問題,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行爲的發生,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近日決定,在全省開展國家工作人員防止利益衝突專項治理工作。這意味着,江西的國家工作人員如果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將受到更爲嚴厲的懲處。
國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個人利益與公職身份所代表或維護的公共利益發生衝突時,因其作爲或不作爲,可能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特定關係人獲取利益。
爲此,江西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國家工作人員或其特定關係人,與其本人服務或受其管理的對象,違反規定參股投資或發生買賣、租賃、承包等交易行爲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指定、授意、暗示有關單位使用特定材料、供應商或檢測、檢驗、評估、代理等中介機構服務,爲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等八個方面。
據瞭解,專項治理工作將開展一年,首批在江西省級領導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省管企業、省管高校開展。2014年1月起,在省以下各級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基層組織開展。通過治理,江西還將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中有關“迴避”和“從業限制”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部門防止利益衝突規章制度,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記者胡錦武)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