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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承包土地種植花卉,欠下承包費13.4萬元,逃債躲了4年;母親得知此事後,不但承諾還錢,還設法找到兒子,教育他要誠信。母親的舉動感動了債權人,債務被減半。日前,漢陽區法院成功調解這樣一起債務糾紛案。
11年前,漢陽居民烏剛(化名)與漢陽一家農科所簽訂協議,約定以13.4萬元的價格,承包該所土地種植花卉。由於經營不善,烏剛的項目入不敷出,虧損嚴重,這筆土地承包費無力償還,一拖就是幾年。
2009年6月,農科所找到烏剛,要求支付承包費。烏剛無力還債,向農科所寫下欠條和承諾書後失蹤。
因多次追討無果,去年12月,農科所一紙訴狀,將烏剛告上法院,請求判令對方償還債務。然而,主審法官聯繫不上烏剛,審理工作陷入困局。
“如果找不到老烏,只能公告送達法律文書,做缺席判決。但是,這樣判決執行難度大。有沒有其他方法?”法官翻閱審判卷宗,瞭解到烏剛的母親60多歲。“母子倆雖不在一起生活,也許會有烏剛的消息。”
今年2月,法官很快找到烏剛的母親楊菊仙(化名)。得知法官的來意,楊菊仙對兒子欠款的事,感到驚訝和愧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他拖欠的錢一定要還!他還不起,我替他還,決不能欠別人的錢!”這位老人如此表態,並表示幫助法官找兒子。
一個月後,楊菊仙帶着烏剛來到漢陽區法院。老人在法院不斷教育兒子要講誠信。一番教導後,烏剛低下頭,承認錯誤,同時也說出了自己的困難。
法官立即聯繫農科所,讓雙方進行溝通。楊菊仙母子倆的態度感動了債權人,當即表示債務減半。
近日,在辦案法官主持下,烏剛和農科所達成調解協議。烏剛支付了6萬元債務。
本案審理過程中,充分體現了誠實信用原則。這一原則,是民法中的“帝王條款”,也是所有法律體系中的重要原則。本案中,當事人欠債後潛逃,母親得知後立即表態“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她設法找到兒子,並教育兒子要誠實守信,值得稱道。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