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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
據報道,受國家衛計委委託,中國醫師協會已正式啓動執業醫師定期考覈工作,在公示考覈結果時,醫生“不過關”的原因也有望對社會公示。這意味着,因醫德醫風問題未通過考覈的醫生將被列入“黑名單”。中國醫師協會還建議,對醫德醫風問題嚴重的醫生,在《執業醫師法》中應增加“終身禁醫”法條。(8月11日《京華時報》)
最近,無論是多家知名跨國藥企在華“賄賂門”,還是富平婦幼保健院醫生涉嫌賣嬰案,再次把醫德醫風問題推上風口浪尖。此時,提出擬建執業醫師“黑名單”以及建議增加“終身禁醫”法條,其意義不言而喻。其實在去年7月,就已傳出制定醫生“黑名單”的類似消息,公衆對此翹首以盼。而對建立醫師“黑名單”,公衆主要關注三問題:一是“拉黑”的標準是什麼,相關標準是否被普遍認可;二是“拉黑”權在醫師協會手裏,這一權力如何監督;三是“拉黑”之後效果如何,怎樣防止問題醫師換個“馬甲”異地行醫。
要完整回答以上三個問題,筆者認爲首先要制定專門的管理制度,類似於去年末實施的《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只有制定切實可行的法規制度,醫師“黑名單”運作纔有望公正、規範、透明,並具權威性。而醫師“黑名單”顯然也應與“終身禁醫”一起入法,以增強“黑名單”的威懾力。
需特別指出的是,無論是建立醫師“黑名單”還是“終身禁醫”入法,都只是“治療”醫德醫風頑疾的“單味藥”。儘管這些治理措施會有效果,但僅靠這“單味藥”要使醫德醫風根本性扭轉,恐怕期望太高。要意識到,醫德醫風是個系統性問題,不僅涉及面廣,而且問題很複雜很嚴重,必須要“系統治療”。
比如,跨國藥企在華“賄賂門”,儘管很多醫師被拉下水,但這不僅是醫師的問題,還與跨國藥企、醫院有很大關係。那麼,在建立醫師“黑名單”的同時,是否還應該建立藥企“賄賂黑名單”、受賄醫院“黑名單”呢?值得商榷和考慮。
另外,對那些問題頻出的醫院,商業賄賂嚴重的藥企,涉及醫療醫藥事件的相關官員,是否也應該“終身禁醫”呢?這個問題同樣值得思考。例如,完全可以讓問題頻出的醫院關門、重組,吊銷國內行賄藥企執照或禁止行賄的跨國藥企進入中國市場,對涉及醫療醫藥事件的官員禁止復出。只有如此,醫療醫藥領域纔有望迴歸“純潔”,“看病貴”問題纔有望部分緩解。
當然,解決醫療系統的諸種問題最終需要新醫改從體制、機制上“動手術”。如加快醫藥分離的步伐,既不給醫生受賄的機會,也不給藥企行賄的機會。同時,對醫生、醫院的監督和管理,也需要新醫改發力。要知道,醫師“黑名單”儘管有用,但效果有限。事實上,我國房地產等領域早已建立“黑名單”,但還是存在入“黑名單”的房企屢屢中標的“奇蹟”。
據悉,擬建立的醫師“黑名單”,實現全國聯網尚有一定困難,對於異地執業的醫生在註冊時,當地醫療機構只能登錄該醫生原執業地點的相關信息系統查看有關情況。這樣既不方便異地監管,也不方便公衆監督。在信息技術發達的今天,實現全國聯網並不是難事。至少,應該在中國醫師協會或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在官網統一公開醫師“黑名單”。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