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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醫藥巨頭葛蘭素史克和賽諾菲相繼在華曝出“賄賂門”的同時,陝西富平婦幼保健院醫生涉嫌賣嬰案也在持續發酵。對此,中國醫師協會受國家衛計委委託,已正式啓動執業醫師定期考覈工作,在公示考覈結果的同時,醫生“不過關”的原因也有望對社會公示,因醫德醫風問題未通過考覈的醫生將被列入“黑名單”。(8月11日《京華時報》)
從許多行業考覈本身暴露出來的缺陷來看,要使執業醫師定期考覈在促進醫風好轉上切實發揮作用,須有以下三重保障。
首先,考覈不能成爲“事後諸葛亮”。按照有關方面透露的思路,對醫師的考覈結果和“不過關”的原因都將公示,甚至會把因醫德醫風問題未通過考覈的醫生列入“黑名單”,這對於醫師確實會形成一定的震懾作用。不過,考覈畢竟屬於一種事後行爲,只能對已經被發現曝光的醫師敗壞醫德醫風的行爲進行評估,而難以在平時就起到足夠的預防和遏制相關行爲發生的作用,甚至不排除有的醫師用“考覈合格”、“考覈優秀”來掩蓋其不正當行爲,比如富平婦幼保健院涉嫌賣嬰案的醫生在案發前就是領導、同事和患者心目中的合格甚至優秀醫師。因此,考覈不能替代常規的監督,更應該在強化對醫師執業行爲的日常監督約束上着力。
其次,考覈本身的公正性和科學性應有保障。考覈本身也是一種權力,而且由於它事關醫師的職業前途,因此是一種很重要的權力。任何權力都有腐敗濫用的風險。“打鐵還需自身硬”,更重要的是必須對考覈活動本身也強化監督約束,使考覈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進行,用陽光來保證考覈這把“手術刀”自身不會鏽蝕。
再次,考覈失實的責任應該有明確承擔。既然這種考覈是國家衛計委委託,它就具有公權力行爲的性質,因此必須權責相符,權當其責。如果考覈過程中本身發生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的現象,就必然導致一些問題醫師不能被及時發現,甚至反而會給他們的胡作非爲提供“保護色”,對此,就必須從嚴追究考覈失實者的責任。因此,如果說考覈者要給因醫德醫風問題未通過考覈的醫生建立“黑名單”,那麼,對考覈者本身不負責任、失職瀆職的行爲也要建立“黑名單”,必須形成嚴格的考覈責任體系。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從根本上來講,當前醫德醫風領域暴露出的許多問題,本身不是因爲缺乏考覈造成的,因此,再好的考覈也只能起到治標的作用。絕不能放棄對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只有深化體制改革,才能去除體制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