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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程偉,通訊員孟廣軍、孫正報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本以爲視頻資料模糊警方拿其沒轍的鐘某凱,在“人臉比對”科學鑑定面前,終於心服口服,認罪伏法。去年8月,深圳龍崗區坑梓街道發生一起盜車案,而後由於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高速公路監控錄像拍下的畫面又很模糊,此案一度因證據不足陷入僵局。偵查機關決定採取“人臉對比”的科學鑑定手段,犯罪嫌疑人最終伏法。
是盜車還是“開玩笑”?
2012年8月12日9時許,家住深圳市龍崗區坑梓街道的譚先生報案稱,自己停放在家門口價值近2萬元人民幣的一輛白色小貨車被偷,並稱該車平日掛靠在某快遞公司用於送快件。警方迅速展開偵查,在詢問平時開車的快遞員謝先生時,發現了可疑人物——謝先生的朋友鍾某凱。
據謝先生稱,鍾某凱案發前十幾天住在他家,有時陪他一起送快遞,也幫過他開車。期間,鍾某凱曾提出想把這輛小貨車變賣,謝先生拒絕。案發前幾天,謝先生和鍾某凱一起到坑梓金沙市場附近送快遞,謝先生下車送件時,沒有拔車鑰匙,20分鐘後,謝先生回到車上,鍾某凱突然說在附近配了一把車鑰匙。謝先生再次勸阻時,鍾某凱又說他已經把配好的鑰匙扔掉了。8月11日,鍾某凱突然連夜離開了謝先生家,凌晨謝先生接到鍾某凱的電話,鍾某凱說自己偷了車,準備開回老家。謝先生趕緊勸他不要這樣做,但鍾某凱沒有聽從。
根據謝先生提供的線索,公安機關在湖南宜章抓獲鍾某凱。意想不到的是,鍾某凱拒不承認盜竊行爲,一口咬定自己只是跟朋友謝先生“開玩笑”。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龍崗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對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偵查實驗”印證案情
2013年1月22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到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鍾某凱拒不承認自己偷盜車輛,並稱“你們有證據就直接抓我判刑”。
由於案件存在重大疑點,相關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承辦檢察官兩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據謝先生稱,鍾某凱告訴他自己偷配了鑰匙,但其並未見過這把鑰匙,民警也未找到這把鑰匙。警方決定在現場勘查的基礎上,採取“偵查實驗”的手段驗證了其行爲的可能性。
所謂偵查實驗,是指偵查機關在偵查辦案過程中,採用模擬和重演的方法,證實在某種條件下案件事實能否發生和怎樣發生,以及發生何種結果的一項偵查措施。實驗證實,鍾某凱確實可以在10分鐘內隨機找到路邊小店配好車鑰匙,從而印證了謝先生證言的真實性,較大程度上證實了鍾某凱準備作案工具、偷配汽車鑰匙的犯罪預備行爲的存在。
“人臉對比”鎖定疑犯
承辦檢察官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本案的另一個重大疑點是,在警方調取的高速公路收費站的錄像中,駕駛被盜車輛的人員影像模糊,僅憑肉眼無法確定爲鍾某凱。
如何解決視頻資料影像模糊這一關鍵問題?警方委託專業機構進行人像同一性鑑定。人像同一性鑑定俗稱“人臉比對”,跟價格鑑定、傷情鑑定等均屬司法鑑定,當偵查機關提取到的反映案件情況的視頻資料在肉眼無法辨識的情況下,其能在較大程度上輔助司法人員判斷是否採信涉案視頻資料。
鑑定機構將涉案畫面中男子頭面部正、側面像,輸入圖像處理系統,進行濾除噪波、增強反差、格式放大、角度校正等處理,分別測量標註其頭面部各部位結構特徵16處以上,再與樣本進行特徵對照、重合比較,見其人像各相同部位整體特徵形態、角度、位置、數量、相互關係均相符,兩者人像存在足夠數量的符合特徵,且符合特徵的價值充分反映了同一人的外貌特點而沒有本質的特徵差異,最終的鑑定結果顯示,車輛被盜當天,駕駛被盜車輛的人與鍾某凱系同一人。
法院開庭審理時,鍾某凱面對鐵證再也無從抵賴,對自己的盜竊行爲供認不諱,其家屬向譚先生賠償了9000元人民幣。2013年7月19日,鍾某凱因盜竊罪被龍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鍾某凱表示認罪服判。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