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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5日電(記者田興春)王女士將兩隻愛犬送往寵物店接受美容護理服務,途中因中暑身亡。王女士遂將寵物店店主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六萬三千餘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今年7月的一天上午9點多,家住昌平區小湯山鎮的王女士支付服務費340元爲飼養多年的兩隻愛犬(薩摩耶犬、德國牧羊犬)洗澡,位於昌平區白各莊的寵物店免費派車將狗接走。10點左右,龐女士致電王女士,兩隻狗中暑,現正在進行搶救。11點20左右,王女士和寵物醫院的醫生一起趕到,看見狗躺在洗浴池裏輸液,隨後聽從大夫的建議,將狗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最終兩隻狗均不治身亡。
原告王女士訴稱:送往兩隻狗進行美容護理的車程爲15分鐘,當天室外氣溫爲39度,兩隻狗被關在極爲狹小的後備箱,因龐女士讓狗在車中憋太久,看護不慎才導致了狗嚴重中暑致死。接送的員工也表示,當時兩隻狗已經暈倒,下不了車。所以,龐女士應付全部責任,故將其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寵物店退回美容服務費340元,搶救費200元並賠償德國牧羊犬和薩摩耶犬財產損失4萬元、精神損失2萬元等。
被告寵物店店主龐女士辨稱:她認可兩隻狗是死在其經營的寵物店裏,但是據醫生說,兩隻寵物在來寵物店前,就已經有中暑跡象,否則在開車送狗去做美容護理服務的30分鐘內,狗也不會暈厥,最終導致搶救無效死亡,所以,責任不完全在寵物店。對於兩隻狗的美容護理費340元、搶救費200元,龐女士表示同意退還,對兩隻狗的損失,按市場價最多同意5千元;至於精神損失費、燃油費等,龐女士不同意賠償。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