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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治水統籌管水合理用水
加快推進天津特色節水型社會建設
天津是資源型缺水的特大城市,人均本地水資源佔有量僅160立方米,是全國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的1/15。城市供水依靠引灤入津和引黃濟津應急調水,“依賴性、單一性、脆弱性”矛盾突出。水資源短缺問題成爲天津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最緊迫、最直接、最主要的資源性約束條件。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始終堅持“節水爲先、多渠道開源”的水資源供需平衡戰略,把節水作爲一項長期戰略舉措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形成了在全面規劃、統籌資源、結構調整、經濟調控、典型示範等方面具有天津特色的節水發展模式,走出一條以可持續發展爲核心的節水道路。10年來,天津萬元GDP用水量降低81.4%,達到18立方米,僅爲全國水平的1/7;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降低83.1%,達到8.3立方米,爲全國水平的1/8,兩項指標位居全國第一。水瓶頸沒有困住天津。10年來,天津的GDP年均增速15.5%,而用水總量年均僅增長1.5%。天津以用水總量微增長支撐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先後獲得“全國節水型城市”和“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示範市”稱號。
一、以水資源合理利用爲導向,引領節水型社會建設
堅持多水源優化配置。在水資源規劃中,天津堅持水資源統一管理,立足提高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把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放在首位,建立以引灤入津和南水北調工程爲主的多水源供水保障體系。全市按照“優先高效利用外調水,合理開發地表水,控制開採地下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適度發展海水淡化”的原則,優化本地水源、外調水源和非常規水源,緩解水資源緊缺矛盾。先後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再生水利用規劃、海水淡化產業發展規劃等一批水資源專業規劃,確立了近期和中長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發展目標。把好水資源論證關。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要求天津市和濱海新區城市總體規劃開展水資源專題研究,其他區縣城鄉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編列規劃水資源論證篇章,重大建設項目佈局規劃編制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累計完成10個工業園區總體規劃水資源論證。針對部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滯後的問題,將水資源論證納入市政府投資項目聯合審批,使政府投資項目水資源論證在立項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階段得到全面落實。
加強計劃用水管理。嚴格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計劃用水制度,按不同行業確定用水定額,每年向各區縣、各系統下達年度用水計劃,由各區縣制發計劃用水使用證,憑證用水、一年一驗,用水總量達到控制指標原則上不予審批新增用水,超計劃用水按規定收取累進加價水費。建立節水型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發佈四期節水型產品名錄,將節水型產品名錄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通過水資源論證和計劃用水,從源頭上強化了需水管理,提高了水資源利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二、以產業結構調整爲動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天津在調整產業佈局和結構時,堅持以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引導和帶動節水產業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從總體上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合理調整產業佈局。爲適應“雙城雙港、相向拓展、一軸兩帶、南北生態”的空間發展總體戰略對水資源的需求,天津利用環渤海地域優勢,結合濱海新區戰略規劃,實施工業東移,將工業尤其是高用水行業佈局沿海,重點構建以引灤引江雙水源爲依託,以海水淡化、再生水利用爲補充的適合濱海新區發展的多水源供水保障體系。目前,年海水直接利用量達15億立方米,大港新泉10萬噸/日海水淡化項目、北疆電廠20萬噸/日海水淡化項目已建成投產,爲沿海工業提供了有力的水源保證。濱海新區由缺水地區調整爲水源相對充沛地區,電力、石化、化工等高用水企業得以集中佈局在此,全市逐漸形成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和區縣經濟發展與水資源配置空間佈局、用水結構高度一致的供水格局。
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加快工業結構調整,淘汰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嚴重、高耗能生產工藝,發揮結構節水效能,着力解決結構性浪費水資源的問題;對電子信息等低耗水、高附加值的支柱產業和工業零排放的企業,實行滿足用水需求和優質優供的傾斜政策。2000年以來全市工業總產值增長近11倍,但工業取水量只增長30%,全市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24立方米降至9立方米,實現了工業快速增長,而工業用水量保持基本穩定和微增長的目標。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壓縮耗水量大農作物種植面積,增加低耗水、優質高產農作物種植面積。水稻種植面積由100多萬畝壓縮到20萬畝,棉花種植面積達到近百萬畝,以蔬菜、花卉爲主的設施農業面積已發展到50萬畝,節水灌溉面積達全市耕地總面積的73%,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0.67,農業用水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每年基本穩定在13億立方米左右。
三、以依法治水爲基礎,保障節水型社會建設
着力構建制度保障體系。堅持依法節水、政策引導、立法約束,建立起較爲完善的節水法規體系框架,推動節水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2002年,天津率先出臺全國第一部地方性節水法規《天津市節約用水條例》,對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節水鼓勵措施和法律責任進行全面規範。近年來,天津先後修訂、出臺《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等涉水地方法規,形成了由七部地方法規組成的地方水法規體系。加大節水執法力度。以市水政監察總隊爲龍頭,以各區縣節水辦水政監察分隊爲骨幹,以節水法規爲依據,深入開展社會公共用水專項治理監察,設立節水監督電話,依法對洗車業、洗浴業、建築施工臨時用水和浪費水場所進行檢查和處罰。2005~2012年,累計開展節水專項執法檢查16次,有效打擊了違法用水和浪費水行爲,增強了全社會的節水意識。
四、以典型創建爲載體,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
節水型創建由點到面、全面推進。圍繞重點行業和公共生活,從節水管理、節水高新技術、水資源循環利用等方面,開展節水典型創建,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1991年,天津率先在全國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創建,並於2007年、2010年和2012年分別又開展節水型居民小區、區縣和系統(行業)創建,推動各行業、各系統挖掘節水先進,樹立示範典型,逐步形成以點帶面的良好效應,使典型創建滲透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和領域。截至2012年,天津已創建7個節水型區縣,557個節水型企業(單位)和114個節水型居民小區,節水型企業(單位)和居民小區覆蓋率分別達到34.8%和5.8%,遠高於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標準。
率先建立節水型創建制度標準體系。出臺節水三同時管理規定、建設項目取用水論證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頒佈創建節水型居民生活小區標準、節水型企業(單位)標準、節水型系統(行業)標準和節水型區縣標準,在全國率先建立起一整套節水型系列創建標準體系,爲節水型創建活動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以經濟調控爲手段,激活節水型社會建設
爲實施多渠道開源的水資源供需平衡戰略,加快發展非常規水資源,遏制地下水超採,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天津不斷深化水價制度改革,構建起節水型價格機制。
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價格聯動機制。地下水資源費按照不同區域地下水超採狀況、公共供水管網供水情況實行差別定價,地下水資源費爲2.8元~5.8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按照不同用途定價,城區居民生活用水4.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統一爲7.85元/立方米,特種行業水價爲22.25元/立方米。通過大幅度提高地下水資源費標準,逐步縮小與自來水價格的差距,天津地下水資源費從2005年的1.3~1.9元/立方米升至2.8元~5.8元/立方米,地下水開採量從6.98億立方米降至5.49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費標準與公共自來水價格由相差10倍左右縮小到不到2倍,有效抑制了地下水過度開採。
實施再生水鼓勵性價格政策。爲促進再生水大規模開發利用,天津在全市範圍內,統一了再生水管網建設配套費標準,對再生水生產用電執行單一電價,免徵水資源費和公用事業附加費,對企事業單位回用的再生水免徵污水處理費。目前深處理的再生水價格對城市生活和電力用水大戶分別爲1.3~1.5元/立方米,低價切入策略對再生水利用起到了引導和鼓勵作用,新建熱電企業已通過水資源論證配置再生水達到日供20餘萬噸規模。
六、以公衆參與爲主體,夯實節水型社會建設
天津從節水宣傳入手,開展節水教育,培育節水文化,充分發揮全社會作用。一是創新節水思路,堅持教育爲本,設計製作天津節水卡通形象“水娃潔潔”,編輯學齡前兒童節水讀物,把節水知識納入中小學生課本;在全市中小學組建節水課外輔導員隊伍,開展節水知識講座和實踐活動,通過青少年學生輻射家庭和全社會。二是建設節水科技教育展示基地,投資2000多萬元建成集節水知識、文化、科技、產品於一體的天津節水科技館,成爲向青少年學生和社會公衆普及節水知識的教育基地,目前已接待參觀人員10萬餘人次。三是加強節水宣傳,開展節水入社區、入家庭、入校園、入單位等活動,在社區設置節水監督員,使節水成爲廣大市民的自覺行爲,許多家庭都形成了“一水多用”的節水習慣。利用“世界水日”、“城市節水宣傳週”等時機,集中做好大型節水宣傳,發放節水宣傳品,開展節水展覽,提高社會公衆珍惜水、節約水、保護水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