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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河南林州一從警近30年的民警郭增喜酗酒後突然搶走街上一男子懷裏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猛摔在地,險些將其摔死。事件發生後,涉事民警只受到關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而在媒體曝光後,當地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涉案民警已被警方控制。(8月18日《新京報》)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不難判斷出這起案件的嚴重性。對涉事民警的處理,顯然不能止於關禁閉這般內部處理,而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然而,林州方面卻並不這麼看問題,他們將這起案件隱瞞了近一個月之久,甚至讓涉事民警禁閉結束後繼續上班。
然而經媒體曝光後,當地警方迅速控制了涉事民警並立即啓動相關調查。這就不能不令人懷疑:如果沒有輿論的推動,相關案情是否能見天日,涉事民警會不會繼續被“包庇”?
這絕非筆者惡意的揣摩。君不見,當地“捂蓋子”的決心是多麼堅定,甚至當有記者介入採訪後,當地人士還不斷給記者做工作,望其高擡貴手,千方百計想把消息封鎖。至於受害女嬰的生命、法律的尊嚴,在當地一些官員眼裏都不如烏紗帽來得重要。而當相關消息不脛而走時,當地官員又“識時務”地宣佈火速成立調查組,進行危機公關。輿論介入前後的巨大反差,讓公衆讀出了當地權力生態的惡劣。
法律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倘若獲得公正總需要輿論推動,那麼,民衆將逐漸失去對法治的信仰和對社會的信心。因此,對於林州民警摔嬰案,除了對涉事民警追究法律責任以外,還須對當地那些阻止消息公開、妨礙司法公正的官員追究相應責任,切實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