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澳大利亞新快網8月18日報道,一名悉尼女子和結婚20年的丈夫離婚半年後贏得了6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3374.5萬元)樂透大獎,結果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得一半獎金。
這名幸運的女子給了姐姐100萬,自己留下500萬。她62歲的前夫最近在悉尼家事法院聲稱,這筆獎金屬於兩人離婚分產的一部分,自己理應擁有一半獎金。
男子說雖然兩人於2009年初女子中大獎的時候離婚,這張彩票卻是兩人的“共有財產”所購買。女方當年花了將近60澳元(約合人民幣337.5元)買了10張彩票,其中就包括這張中獎彩票。
男方的律師也表示,由於男方在兩人長期的婚姻階段裏允許女方每週花錢買彩票,造成女方中大獎的機率大大提高。女方於1980年代初期開始就每週買彩票。
法院得知,這名女子在2008年離婚後曾非常擔心自己的未來,她的姐姐也開始每週給她少量的經濟援助。
女子提供了證據證明姐姐給她生活費,還提供了其他經濟收入證明,包括6,000澳元的退稅和一些來自學校的學費退款等。
女方的律師稱這筆獎金應該全部歸女方所有,但男方的律師團則認爲法院應該獎判男方獲得一半的獎金,或至少三分之一。
本週法院做出了判決,法官發現彩票是用女方姐姐的名字購買的,說明女方買彩票的錢部分或全部來自她的姐姐。
法官表示女方和姐姐使用兩人的聯合基金買彩票,並在中獎後按照合理的比例進行分配,男方不能簡單地聲稱買彩票的錢來自兩人離婚前的“共有財產”。因此,法官認爲男方在購買彩票的款項裏並無貢獻,況且女方是在兩人離婚半年後纔買的彩票。
儘管如此,因爲兩人的經濟狀況已經發生了巨大差異,而男方也即將退休,所以法官還是判男方從女方那裏獲得5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281萬元)。(實習編輯:姜開元審覈:譚利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