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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美國《紐約時報》關於“摩根大通銀行在中國僱用高官子女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的報道被多家媒體轉載。文章稱,摩根大通2010至2012年僱用了中國某金融集團總裁之子。摩根大通銀行的香港辦事處僱用了中國鐵道部前總工程師張曙光的女兒張曦曦(音譯)。不過,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摩根大通僱用中國高官子女存在違法行爲。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志勤18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國際投行更青睞高官子女,這是該行業的明規則,有其行業和文化背景。但人們擔心的是“權錢結合”,只有杜絕暗箱操作,避免因爲私人關係而獲得利益輸送,才能保證公平公正,建立一個健康的商業環境。
《紐約時報》引述美國政府一份機密文件報道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經對摩根大通銀行僱用中國高官子女一事展開調查,以釐清這些僱用行爲是否曾助其在中國獲得有利可圖的業務。SEC還在搜尋摩根大通“在香港僱用特定前僱員,以及該公司與特定客戶的商業關係”,要求其指證是誰決定僱用張曦曦。除了張,SEC還要求掌握過去6年時間裏,摩根大通僱用的所有與中國鐵道部有關的僱員。
報道稱,在僱用中國某金融集團總裁之子之前,摩根大通與該金融集團沒有什麼業務往來,而此後成爲其重要客戶。同樣,在張曦曦加入摩根大通之際,鐵道部關聯企業挑選摩根大通作爲上市顧問,但此事由於2011年7月的溫州動車事故停頓。張曦曦已經離開摩根大通,其父張曙光在鐵道部前部長劉志軍案中涉案,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
《紐約時報》稱,調查文件並沒有指控摩根大通有不當行爲,也沒有提出涉事僱員有資質不足問題,尚無證據顯示這些僱員幫助摩根大通獲得了相關業務。文章稱,美國相關部門調查此類僱用問題並不多見,但近年來,美國加強了對《反海外賄賂法》的執行力度,該法律禁止美國公司給予外國官員“任何貴重物品”,以便在獲得生意時掌握“不當優勢”。報道引述法律專家的話稱,公司僱用官員子女並不違法,只有當一家公司具有“行賄意圖”,或者通過僱用行爲換取政府生意時,才違反了法律。美國南伊利諾伊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科勒說,如果受僱者資質不足,或者該公司此前未獲得相關業務,這次僱用卻帶來業務,這便是危險信號。
路透社18日引述中國業內人士的話稱,投資銀行在中國僱用官員子女“已經有20多年曆史”,與政府高層保持密切關係對全球任何國家的銀行機構來說都恩惠頗多,在中國尤其如此,“因爲在這裏,人際關係是做生意的重要因素”。現在,申請上市過程的不透明在中國受到越來越多批評。“許多投行界資深人士感到,隨着需要上市募資的大型國有企業越來越少,證券包銷合約的全盛時期已經過去。”這也並非美國大銀行首次被爆僱用“官二代”。2011年,《華爾街日報》報道蒙古國總理蘇赫巴托爾·巴特包勒德20多歲的兒子巴圖圖希格在摩根士丹利做金屬及礦業投資分析師,引起輿論譁然。
路透社稱,對摩根大通來說,在中國的僱用情況遭調查可謂雪上加霜,該銀行正因在“倫敦鯨”衍生品交易中損失60億美元遭調查。劉志勤18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說,摩根大通是國際金融界的巨象,堪稱全球影響力最大的投資銀行,這就決定了它與政府的關係必然密切。它做的都是政府大項目,所以與政府或某個行業部門保持友好的溝通和良好的聯繫至關重要,這是正常的規則和規律。只要被僱用者確實有真才實學,不能因爲他是官二代或富二代而剝奪他在大投行工作的權利。但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於投行的運營和商業行爲,國家要加強監管,保證公平,建立健康的商業環境。 【環球時報駐美國特約記者諶莊流環球時報記者胡錦洋】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