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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汽車租賃公司經理用“以租代購”的謊言騙取車主的機動車,變賣後將錢揮霍一空。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犯合同詐騙罪對其起訴。
趙某是本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趙某找到錢某等6人謊稱公司要改變經營方式,將採取以租代購的形式租賃一部分機動車。6人信以爲真,與趙某簽訂了車輛以租代購協議,將11輛機動車租給趙某的公司。不久,趙某分別找到6人稱公司要清查資產,需要暫時將6人的車過戶。於是,6人將機動車過戶到趙某公司名下。隨後,趙某陸續將騙取的11輛機動車非法轉賣或抵押他人,並將所得錢款全部揮霍,至今大部分機動車仍下落不明。
在此期間,趙某還以合作投資買車、爲他人買車、購買年貨需要資金、需要補充流動資金或資金週轉等名義,與孫某等5人簽訂合同或協議,騙取財物。經過審查,趙某涉嫌合同詐騙罪的金額爲人民幣共計200餘萬元。
法庭上,趙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幾乎全盤否認,辯稱其一直都在合法經營,沒有騙過被害人一輛車、一分錢,只是因爲自己被公安機關抓獲,才造成被害人錢款、財物無法償還、追回的局面。
面對趙某的辯解,檢察官出示了公安機關依法提供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單等證據材料。法院經審理認爲證據確鑿,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20年,罰金人民幣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