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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文化部日前出臺《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規定,網遊和網絡音樂內容將交由企業自審,增強企業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責任,保障網絡文化健康發展。
文化部市場負責人介紹,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着信息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的日益普及,對於海量的網絡文化產品生產與傳播,單純依靠傳統的以主管部門爲主的事先審覈方式已無法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因此文化部將下放審覈權給企業。
根據這個辦法規定,原來主要由政府部門承擔的網絡文化產品內容審覈和管理責任將更多地“放權”交由企業承擔,同時政府加強對企業服務和後續監管,來確保文化產品和服務內容的合法性。審覈權下放企業以後,網絡文化產品及服務的內容審覈工作,由取得《內容審覈人員證書》的人員實施。內容審覈人員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培訓考覈。辦法要求企業保障內容審覈人員的獨立表達權,同時也明確了其承擔的責任,對於玩忽職守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出現重大審覈失誤的,將註銷其資格證書。
據介紹,文化部計劃首先將網絡音樂、移動遊戲行業的審查備案工作交由企業自審。這一辦法具體自2013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記者李贏)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