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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呂梁8月22日電(胡健)近日,有村民反映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津良莊村50餘畝土地被非法佔用,其中包括20餘畝的耕地。記者經過兩天走訪,當地土地部承認確有其事,但其中7畝地於2012年進行過查處,時隔一年之久仍未執行。原因系與相關扶貧政策相矛盾,對此,土地部門也頗顯無奈。
8月20日,記者來到呂梁市方山縣津良莊村,村民們經過丈量認爲該村東河槽、南溝灣和神堂坪三處地方土地面積超標且不具備相關手續。對此,記者走訪了方山縣國土資源局和該村所在的圪洞鎮土地所。
20日上午,方山縣國土局副局長薛秀平與記者實地探訪了位於津良莊村東河槽地段的宅基地,經覈查該處宅基地共佔地17.6畝,在縣國土局出具的《方山縣2010年第一批村鎮建設用地彙總表》上顯示,該地段實際批准了10.312畝的城鎮居民住宅用地。對於超出的7.288畝的土地,薛秀平表示該地段爲2010年山西省扶貧辦的移民扶貧政策,只需提供扶貧辦移民文件便可不需土地部門的審批手續,告知記者前往方山縣扶貧辦查看文件即可。
對此,方山縣扶貧辦林姓副主任對記者表示,扶貧辦的移民政策爲南溝村村民遷入東河槽的宅基地,但也須以土地部門的相關土地手續爲前提,不可能以移民文件爲依據建設宅基地。當記者第二次採訪國土局時,薛秀平爲記者出示了2012年關於東河槽違法佔地的卷宗檔案。
在方山縣國土資源局出示的2012年5月17日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顯示,經查,方山縣圪洞鎮津良莊村南溝自然村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於2011年8月非法佔用南溝自然村集體土地4697.1平方米修建移民新村,根據相關法律對津良莊村村委會處以沒收違法建築物和罰款70456元的處罰。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從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方山縣人民政府或呂梁市國土局申請複議,或三個月內向方山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複議,又不起訴,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方山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但時至今日一年多時間過去,處罰仍未能執行。對此薛秀平表示,“東河槽移民已經構成違法佔地的事實,但與扶貧政策相矛盾,同時又符合規劃。下一步我們會將情況向上彙報,交送司法機關強制執行。”
對於村民反映的神堂坪違法佔地十餘畝,被時任村幹部一夜之間安置給個戶,圪洞鎮土地所所長白志斌也默認了這一事實。當記者要求查看神堂坪有關宅基地的土地批覆文件時,白志斌說,“沒有資料,因爲他是非法修建的,是無證的,肯定是違法的。”關於違法佔地的畝數,白志斌說道,“具體多少數量我們也不太清楚。因爲這個事情我們也接了四、五十個信訪案件。去年人家反映過這個情況,說原來村幹部突擊安置個戶宅基地了,我們也沒有去調查這個事。”
村民反映的第三個地方位於津良莊村南溝灣的安居工程項目,記者在縣國土資源局查看到的2010年和2012年土地審批文件上顯示,南溝灣地段分兩批共批得4.344畝和15.8295畝的城鎮居民住宅用地,共20.1735畝。但在2013年5月31日津良莊村村委會與呂梁市鼎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津良莊安居工程開發合同上顯示,該工程共佔地50.4畝。對於超出的30畝土地,薛秀平表示,“目前從工程開發進度來看,還沒有構成超佔土地的事實,無法進行查處。”
圪洞鎮土地所向記者出示了7月15日對該安居項目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通知書》,理由爲:未經批准,擅自改變修建用途。針對的便是開發合同上提到的修建門店等商業用途行爲。對於津良莊村的安居工程,當地一位賀姓副縣長明確表示不可能建成。“他要修高樓是絕對不可能的,純粹是胡鬧。因爲實現集中供熱要向很多部門審批手續,是不會給他批的,高樓就根本建不起來。”(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