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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的親生兒成了新愛情“砝碼”
分手後,盛某在福州倉山租房撫養兒子小宇。今年3月,盛某帶着小宇到馬尾找工作。但攜帶着幼子,四處碰壁,又沒有經濟來源,生活艱苦。
有一天,盛某在打電話給朋友訴苦時,恰巧被一名路過的黃姓老漢聽見。黃老漢有一個張姓朋友,於2009年喪子後一直未能生育,遂從中牽線,促成“好事”。經黃老漢牽線搭橋,盛某於2013年3月22日,以3萬元價格將兒子小宇賣給了張某。
今年8月,盛某又認識了一名長樂男子,並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但長樂男子告訴盛某,自己無生育能力,很希望有個小孩。此時,把兒子賣掉的盛某後悔不已。爲了再度降臨的愛情,她編造了謊言。
盛某騙男友說,自己離婚時曾育有一個兒子,剛滿週歲,目前放在湖南老家讓自己的父母撫養。長樂男子聽後非常興奮,讓盛某趕緊把小孩接過來,接來後兩人馬上就結婚。
母親報警尋兒牽出“賣兒”經歷
顛沛流離的盛某,早想給自己找個安定的居所。而此時,小孩買家張某手機停機聯繫不上。
8月15日,盛某到福州馬尾區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稱自己今年3月在馬尾鴻運旅社樓下將自己兩歲的兒子賣給了一男子,得款3萬元,現無法與該男子取得聯絡,請求民警幫助其將兒子找回。
民警接報後,第一時間就控制了法制意識淡薄的報案人盛某。隨後,根據盛某提供的線索,民警連續兩日追蹤尋查,於8月17日16時許,在馬尾某小區解救出了被拐賣兒童小宇。
目前,犯罪嫌疑人盛某已被馬尾警方刑事拘留,張某處於取保候審階段,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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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某、黃老漢、張某行爲皆涉嫌犯罪
福建創元律師事務所蔡思斌律師表示,本案中盛某、黃老漢、張某的行爲皆涉嫌犯罪。
盛某、黃老漢的行爲涉嫌拐賣兒童罪。黃老漢牽線搭橋,促成小宇被出賣交易的形成。而盛某雖存在生活貧困的事實,但主觀上以牟利爲目的,將小宇出賣,理應受到法律制裁。
而本案中收買小宇的張某因收買行爲涉嫌收買兒童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海峽都市報記者施建華通訊員樑仁昌林小淋)
(來源: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