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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雲(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北京市部門財政決算日前公佈,引人關注的是,在18個部門的決算中,“其他支出”項花費8億元。其中,體育局等4部門“其他支出”比例超過部門決算的10%,57個部門“其他支出”一項爲零。對此,市財政局新聞發言人韓傑曾解釋,“其他支出”主要是在“項”級科目中無法歸入其他類的支出。
網絡上曾有人戲稱最牛的政府部門是“有關部門”,依此類推,最牛的財政支出應該就是“其他支出”了。公共財政應該是陽光財政,每一筆的支出都應該清清楚楚。然而高達8億元的支出,卻是以“其他支出”的名義,這有悖於公共財政的性質,也是對廣大納稅人的不尊重。
雖然北京市財政局跟相關部門一再解釋,這是事出有因,“三公”消費以及其他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是不可能歸入“其他支出”的,“其他支出”也是合理支出。但這依然無法打消公衆的疑慮。若不是媒體的追問,這就是一筆糊塗賬。誰能有那麼大的智慧,透過“其他支出”四個字就知道你把錢花到什麼地方去了呢?公衆有懷疑,是正常的。而把所有支出的去向,主動明明白白地告訴公衆,是政府部門的義務。顯然,這一次,相關政府部門沒有盡到義務。
具體分析一下財政局與職能部門對於“其他支出”的解釋,也感覺到問題多多。職能部門解釋,多是指把上年結餘的資金,列爲“其他支出”。這不禁令人懷疑其預算編制的合理性了。預算爲什麼會有那麼多的結餘?顯然,是因爲預算資金過多,超過了工作需要,錢沒有花完。其實,這已經是公開的祕密。部門預算由各部門自己閉門編制,出於趨利的本性,很多部門都是就高編制預算,預算通過之後,就大手大腳地花錢,錢花不完,就有年底突擊花錢的怪現象。而有的部門突擊也沒有花完,就只好列入下年度的“其他支出”了。“其他支出”由此,成爲不合理預算的避風港、擋箭牌。因此部門預算不能由部門單獨編制,必須要有各方監督力量的參與,這樣才能夠更加科學、合理、節約。同時,花不完的錢,也應該上交財政,並以此爲依據,削減其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
相關解釋也難以令人滿意,其發言人稱,“其他支出”是無法歸入其他類的支出,並不是不便公開的支出。我們姑且認同這種說法,但隨即產生的疑問是,難道預決算的項目不能再科學和細緻一點嗎?也就是說,政府部門的預決算的編制,要能夠實現所有的支出都明明白白列進去,明明白白向社會公佈,而不是稀裏糊塗地列爲“其他支出”。相關部門應該亡羊補牢,負起這個責任,對支出項目進行合理的編制,消滅“其他支出”項。下個財政年度,最好不要讓公衆再看到“其他支出”了。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