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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抑制產能過剩一直是我國宏觀調控的重點,但產能過剩卻屢難化解,成了“老大難”。其原因與破解之道值得探究。
破解“老大難”先要看矛盾焦點在何處。造成產能過剩的直接原因是盲目投資、低水平重複建設。一些地方政府通過低地價甚至零地價供地、稅收減免、財政補貼、信貸扶持等方式招商引資,影響了企業的正常投資決策。還有的地方政府爲保證GDP不受影響,對過剩產能明裏暗裏搞地方保護,使投資約束和責任追究機制部分失效,助長了部分企業的過度投資行爲。
針對地方政府在產能過剩中發揮的關鍵性作用,應引導地方政府充分認識遏制嚴重過剩產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禁核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堅決停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並明確要求各地政府對本地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負總責,切實加強領導和監督檢查。
當然,僅做到這一步並不夠,還應進一步深挖根子,從制度機制上解開產能過剩死結。地方政府保護過剩產能的根本原因,是對政府績效考覈偏重GDP的制度機制。要改變唯GDP導向的業績考覈觀,適當降低GDP的考覈權重,強調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對政府的強約束。要杜絕拉郎配式的兼併重組,避免人爲地提高產業集中度。要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約束地方政府以低地價、低環境標準、不適當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等手段過度刺激投資的行爲。要轉變政府職能,政府不要再去代替企業管投資、管效益,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和矯正作用。還應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實行地方財政預算、決算公開,加強公衆對政府的監督力度,切實解決政府績效考覈體系不合理、政府職能越位等問題。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