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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一對夫婦涉兩年來涉嫌不斷以聳人聽聞的方式虐待僱用的印尼女傭,不單不付薪金、禁止單獨外出,更匪夷所思地用鞋、單車鏈毆打、熨斗熨臉,以及刀割其手和腹部,外出時爲防女傭逃走,如此非法禁錮最長的一次竟長達五日。該對夫婦外遊時,又未有留下食水及糧食予事主。女傭去年逃出生天,到領事館求助揭發案件。涉案夫婦昨(22日)在區域法院否認傷人及禁錮等控罪,暫准保釋候訊。
慘遭虐待的女傭Kartika Puspitasari,2010年7月以家傭簽證赴港,直至去年10月逃出生天,獲同鄉協助向印尼領事館求助,當時她身上有多達45處新舊傷痕,包括背部等難以自殘的地方,並有一些可能由捆綁所致的傷痕。
稱事主自殘須綁起
被告夫婦爲戴志偉(42歲)及區玉珊(41歲),兩人否認施虐以致他人受到傷害及非法禁錮等罪名。庭上播放兩人的警誡供詞,聲稱女傭因獲悉家鄉親友患癌後用頭撞牆,纔將她捆綁。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案中女傭Kartika在2010年7月受聘於次被告區玉珊,約兩個月後被告夫婦及兩子女遷往大埔太湖花園,自此便受到被告兩人以其工作表現不佳爲藉口,屢屢施虐,例如用鞋打頭、背,使事主頭部受傷,牙齒被打鬆。
禁穿胸圍衣衫襤褸
控方又稱,女被告曾因心情不佳,用單車鏈鞭打Kartika,又曾用熨斗熨向她的右臉和前臂。被告又曾以Kartika清潔廁所表現未如理想,將其頭部撞向水龍頭。期間被告從未向女傭付工資,又禁止其穿胸圍,衣服亦要按被告要求的方式穿着,有街坊曾看過Kartika隨僱主外出時衣衫襤褸,又沒戴胸圍。
戶主出伺機逃脫
去年6月27日,被告夫婦離港到泰國外遊,竟迫令Kartika穿上紙尿片,再將事主綁在廚房的椅子上,沒有留下水及食物便將事主禁錮在家,直至7月1日回港後纔將事主鬆綁。同年10月9日,Kartika在捱餓兩日後,忍不住在雪櫃中拿取蛋糕及雞肉,男被告發現後,即掌摑她,經捆綁後再將她推進廁所。Kartika後來趁被告外出未有鎖好門,以利器割斷繩子才逃出生天,在街遇見同鄉,經其幫助下前往印尼領事館求助。
案件下週一繼續聆訊,被告夫婦則各准以1萬港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