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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連雲港一學生因父母無力支付大學學費而把父母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案件以孩子撤訴告終,但記者根據此事採訪了多位連雲港的父母,大家普遍的觀點都是“法律是法律,父母是父母,只要有能力,絕不虧孩子”。(8月27日《現代快報》)
儘管這熊孩子的舉動讓人氣憤,可是,在氣憤之餘,我們卻要思考這樣一個話題:他起訴的是父母,還是社會呢?
實際上,我們有救助制度,有助學貸款,有獎學基金,還有愛心人士。但是,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們的救助制度就真的完美了嗎?救助之下,還是有上不起學的孩子們。我們的助學貸款真的就無懈可擊了嗎?依然有人在爲貸款的事情奔忙。我們的獎學助學基金真的可以全覆蓋嗎?
其次,社會上還有一些愛心人士的助力,也讓一部分孩子得以跨入大學的門檻。但是愛心不能替代無縫的救助制度。我們需要一個更加完美的高層設計,讓寒門學子上學成爲一種權利,成爲一種制度。上不起學的孩子們都有學知識學文化的權利。我們要讓這樣的權利依附於政府的義務之上,而不是單純依靠愛心。
當然,我們的制度一直在前行,我們的義務教育也在成長。但是,如果有更好更完善的制度,讓每一個上不起學的孩子們都能爲今後的出彩機會,夯實自己能力的話,是不是更加美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