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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四名無業男子以一家貨代公司名義,在媒體上發佈招聘廣告,騙得十餘名求職者信任,進而詐取他們上崗保證金計1.5萬餘元。日前,四人均已被西青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刑罰。
被告人邱某、範某、王某、肖某分別來自黑龍江省、吉林省及遼寧省。2012年8月至10月間,四人夥同劉某(另案處理)預謀後,採用在外省市電臺、報紙刊登虛假招聘用工信息的方式,以本市西青區一家貨運代理中心的名義在西青區某物流園內,先後騙取樑某、鄭某等十餘名被害人的信任,並騙得上述被害人上崗保證金共計1.5萬餘元,後四人被抓獲歸案。
根據四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判處被告人範某有期徒刑1年;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個月;判處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並分別對四人處罰金1.5萬元。(記者 孫啓明 通訊員 宋莉)